导语: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4月25日起好医声每日科普邀请职业病防治专家,对广大市民和职业人群关注的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等话题进行科普讲解。
“‘职业病’犯了,看见错字就想改。”
“办公室长期久坐,颈椎不舒服,都成职业病了!”
在我们周围总是能听见许多关于“职业病”的言论,但这些是真的“职业病”吗?事实上,就拿上述言论来说,第一种只是职业习惯,第二种颈椎病只是属于职业性疾病,目前并未被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
那么,职业病到底有哪些?如何诊断职业病呢?本期好医声每日科普邀请到了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王永义来为大家讲解。
专家简介
01
职业病到底有哪些?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们国家颁布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个目录中列出的职业病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法定职业病。现行的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种类有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及其他职业病(3种)。其中尘肺病、噪声聋和职业中毒是我国患病率最高的3种职业病。
02
职业病诊断受理需要哪些资料?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必须)
(2)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介绍信、有效的劳动合同、人社局的参保证明、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法院判决书等);(必须)
(3)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必须)
(4)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7)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1)(2)(3)为必须具备的资料。
03
为什么诊断职业病常需住院检查?
职业病诊断过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能否准确、公正地确定职业病,关系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需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和观察患者的病情,调查掌握职业接触有害因素的水平、防护情况、同工种人员的健康状况,听取用人单位生产安全和卫生保健人员的意见等。
同时,诊断职业病需对患者做进一步的针对性的实验室检查,而血、尿样本中检测到的毒物浓度常会有波动,需反复检查。此外,鉴别诊断也十分重要,职业性损害可能涉及呼吸、神经、血液、消化、眼科、耳科等很多科的疾病,必要时需邀请有关专科医师会诊讨论。
因此,确定职业病诊断的过程是十分慎重的,不可以只根据一两次职业体检和门诊检查有些不正常指标就下结论。正确的方法是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做进一步的检查,以便做出正确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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