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的环保铁人

他,30年如一日从事着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只为守护绿水青山;他在社交媒体取名“环保卫士”,这就是他给自己的定位。在妻子眼里,他是一个工作狂;在同事心里,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如今,虽身患癌症,但他想到的还是尽快康复,继续去环境监察一线战斗。

2020年1月11日,他在北京参加颁奖典礼,接受“2019最美基层环保人”荣誉奖章。他就是四川省通江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永涛,现年50岁,四川通江人,中共党员,系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员,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获得者。

工学两不误 成就环保通

1990年4月,刘永涛调入通江县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至今已扎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近30载。提起他,单位的同事、领导无不伸出大拇指。他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在30年的基层环境监察一线执法工作中,他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刘永涛初始学历并不高,他坚信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凭着坚忍不拔、孜孜不倦的学习毅力,通过在职学习完成高中、大专课程,考取了大专文凭。为了践行“环保卫士”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号,刘永涛除自身加强学习外,还积极主动向法院的法官、政府法制办的领导或律师请教,通过写信、QQ或微信请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及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教授释疑。

自2013年以来,刘永涛手上所办理的案件共有68件,处罚金额达200多万元。这些环保执法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败诉案件。大家问其秘诀,他总是一句话:“只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肯钻研、敢逗硬,坚守公道,不怕碰钉子,工作就一定能干好、干出色。”

在通江环境监察执法领域,刘永涛创造了四个首例:首例因当事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被司法拘留案件、首例环保行政复议案件、首例环保行政诉讼案、首例房地产“未批先建”项目案件,这些全由刘永涛承办,且无一败诉。2019年7至9月,刘永涛指导并协助监察大队的同事分别办理了通江第一例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案件、通江第一例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

工作中,他一边钻研业务知识,一边理论联系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先后在《环境保护》《中国环境 》《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生态文明》等 刊杂志撰写发表优秀作品300多篇。2012年,刘永涛撰写的环境噪声污染的典型案例、达标排放制度与环境标准适用典型案例均被纳入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编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发行的全国环境监察培训教材《环境监察案例分析与执法要点解析》的重要内容。他在中国环境 上发表的《监察大队征收排污费是否合法?》《“责令停产”不同于“责令停止生产”》两篇法制案例稿件,被选编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的《环境行政执法务实操作与案例指引》,成功解析了环境执法面临的具体问题,成为业内典范,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执法提供了借鉴。

近年来,国家在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后的征求意见期间,刘永涛都在第一时间提出修改建议,并将修改建议及时发送到相关媒体刊物,均被采用并刊发。此外,刘永涛连续八年参加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获得一等奖2次,二等奖4次,优秀奖2次。

严谨执法纪 依法护民利

“学习、实践和善于总结”是环境执法的三大法宝,刘永涛不但勤奋学习,还善于总结积累,他曾提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五种意识”,即:学习意识、严格执法意识、文明执法意识、服务意识、无私奉献意识。

多年来,刘永涛始终把保护饮用水源、让群众饮上安全水放在环境监察执法的紧要位置,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举 ,他总是闻风而动、毫不懈怠。2012年1月4日,距离春节还有17天,当天下午,根据群众举 ,反映位于通江县诺江镇天井村1社的赤江沙砾场,在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诺江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对城区饮用水造成严重威胁。

通江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投诉地调查,由于该沙砾场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且许多合伙人不在通江,而在现场的一些管理人员不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执法人员3次前往调查,均无法确认沙砾场的环境违法责任主体,这给案件的调查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随后,刘永涛带领执法人员前往该沙砾场所属的村社,通过大量的详细调查,最后沙砾场的现场负责人周某,终于承认自己就是该沙砾场的主要负责人。

近年来,在保护通江县城市民饮用水安全这项工作中,刘永涛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采取联合执法,对通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9只非法从事经营性的采砂船,以及准保护区上游8家违法砂石选料场进行强制取缔,对废水流入河中的县城10家养猪场和6家洗车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2家废旧收购点及一家钢筋厂进行了取缔,确保了10万市民的饮水安全。

环保工作点多面广,较为复杂。特别是对群众投诉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刘永涛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或是协调企业环境污染纠纷,他均能从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

2015年12月8日,通江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诺江镇石牛嘴社区某养猪场废水直接排扰民”,刘永涛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取证,业主不仅不配合,而且扬言 复投诉人,矛盾一触即发。刘永涛没有针尖对麦芒,而是换位思考,反复沟通,耐心讲解环境法律法规及农村养殖管理规定,业主表示主动整改,接受执法监督。但事隔半年,群众再次投诉该业主,刘永涛现场发现整改问题反弹,当即要求业主提供身份复印证件,并拍照取证。业主态度强硬、藐视执法,关门滞留执法人员,现场紧张气氛升级,刘永涛向业主义正严词指出,现场拍照取证是国家法律授予执法人员的权利,阻碍执法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业主一时目瞪口呆。在对环境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理解和认知后,第二天上午,该业主主动到县环保局将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到执法人员手中,3天内将养殖的30多头生猪处理完毕。

像这样的信访投诉司空见惯,但这样的处置方法,越来越赢得了群众信任。近年来,经刘永涛办理的环境信访案件多达90余件,但凡经他办结的信访案件,无一例缠访集访,无一例因办理不力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病床成战场 勇敢战病魔

2018年10月中旬,正在现场执法的刘永涛突然岀现阵阵呛咳,呼吸急促,痰液中伴着血丝。在亲人和单位同事的再三劝说下,11月13日,他才前往医院接受身体检查。检查发现,其右肺上叶有肿块,约3.8×2.5×2.5(厘米)大小。很快,手术后通过活检,确诊为肺腺癌。

这一切,刘永涛都泰然处之,在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仍将病床作战场,不忘生态惠民的初心,牢记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把努力工作的快乐作为减轻病痛的良方,即使是进入手术室的前一刻,与领导和同事交流的都是自己哪些工作还没完成,详细交待哪一个案件该结案、哪一个案件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怕因病给耽误了。

手术后回到通江家中休养期间,他心中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生病前亲自办理的几个案件的进展情况,一是两件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至今未履行义务,而需要迅速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催告书;二是一件不按规定缴纳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案件即将超期,而急需要马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己身体特别虚弱、及不方便的情况下,12月7日,他通知单位的同事将这件即将超期的案件卷宗材料送到自己家中,对案卷进行全部梳理。12月10日,他利用到医院对伤口抽线的机会,又坐车来到单位,对这起案卷的强制执行申请文书进行制作。随后,他又迅速将一案卷送到法院进行了立案,法院通过对案卷进行审查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司法裁定文书,迫使这家建筑施工单位缴纳了2018年之前欠缴的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

为了节约医疗费和能够继续工作,他毅然选择在通江县当地医院进行化疗,只有接受放疗才到省上更好的医院。在手术后的化疗期间,他仍然坚持不断地学习,多次帮助市县同事们解答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环境法制调研文章。

放疗期间,不能去实地,刘永涛就用短信、微信解决问题。只要身体稍微许可,都坚持正常上班,一心想着工作上的事。同事们内心十分清楚,刘永涛看上去像正常人一样的工作,来自于他对事业的热爱,是理想信念之魂阻止了病魔之痛。即使在医院接受放疗期间,他的领导、同事总会通过短信、微信,收到他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有价值可参考的信息。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微信、微博上,仍时常看到 “环保卫士”的文章、评论及经验交流。他传递给大家的,永远都是一个又一个正能量,一个又一个新知识。

刘永涛对生态环境事业的执着与坚守,换来了绿水青山,也赢得了组织认可和群众认同。2020年1月11日,他荣获“2019最美基层环保人”,成为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获奖者。面对荣誉,刘永涛十分淡定。他表示,“荣誉仅代表过去,新的征程才开始,我将继续坚守岗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许多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基层环保人一起,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美的家园而不懈努力!”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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