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通 第七批8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据《太行日 》消息,近日,该市收到山西省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 环境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已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了严肃处理。现将第七批8件典型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 如下:

高平市永录乡段家沟村文清洗煤厂非法开办、违规生产,造成严重污染及交通堵塞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反映的文清洗煤厂系高平市圣鑫源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文清,经营项目为洗选30万吨煤矸石,无环保手续。根据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高平市环保局已将该企业列入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现已进入清理整改程序。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部分属实。

8月3日,高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乡镇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有原煤及洗煤煤泥,部分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平市环保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8月16日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原煤已全部进行了覆盖。

根据高平市环境保护 格化管理职责规定,经永录乡党委研究决定,对段家沟村村委会主任段文根进行诫勉谈话,对段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陈义国通 批评并责令其书面检查。

下一步计划

1、责令圣鑫源工贸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责成永录乡政府与段家沟村委切实履行环境保护 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陵川县潞城镇苍掌村石灰窑环境污染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反映的石灰窑由陵川县煜兴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现场建有一座煅烧立窑,日产生石灰约100吨。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属实。

陵川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石灰窑处于生产状态,未能提供有关环保手续。对此,陵川县环保局对其依法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责令其立即停产。目前,潞城镇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书》,并联合相关部门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停水等措施,针对相关人员环保 格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镇纪委责令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李娜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 ,对苍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郎根孝诫勉谈话。

下一步计划

由潞城镇政府明确专人监管,并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限期将所有机械生产设备清理出场。

高平市野川镇大西沟村两个养鸡场离村住户很近,鸡粪随意堆放,气味呛人,苍蝇多,影响村民生活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所反映的两个养鸡场分别为郭有根养鸡场和周天富养鸡场。其中,郭有根养殖户在村东南自家老房子内进行蛋鸡养殖,现存栏约3000只,养鸡场南边露天堆放有少量鸡粪,养鸡场西侧为住户,距离约10余米;周天富养殖户位于村东北,现存栏约10000只,鸡粪露天堆放于养鸡场南边,养鸡场西侧为住户,距离约60余米。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属实。

对此,相关部门明确向该两养殖户提出整改措施:一是限期五天内将鸡粪便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强化污染防治,对新产生的鸡粪及时清理;三是坚持对养鸡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消除蚊蝇。

根据野川镇人民政府《 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经野川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大西沟村村委主任乔文武通 批评,责令大西沟村村委副主任缑俊勇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计划

1、责令大西沟村村委继续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监管,监督两个养鸡场的消毒、粪便封闭、定时清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2、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阳城县凤城镇杨家村有个洗煤厂无任何环保手续,粉尘污染土地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所反映的洗煤厂为阳城县佳润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阳城县凤城镇杨家村,年洗选加工10万吨煤矸石,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正在办理中。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部分属实。

2016年7月25日,阳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且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罚款6万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生产。根据阳城县《关于清理取缔涉煤企业(堆场)的通知》,凤城供电所于8月2日对该公司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8月20日,阳城县环保局对阳城县佳润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洗选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组织生产,厂区堆放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

下一步计划

为促进信访工作的落实,阳城县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龙凤苑小区旁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理厂燃煤锅炉烟尘大,气味呛人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所反映企业为晋城市众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属于山西汽运集团晋城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南村镇杨洼村,建有一台3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为冬季取暖使用,现未运行。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部分属实。

该企业位于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拆除。

由于该公司系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对国有资产处置需 批上级部门同意,因此泽州县环保局于2016年7月27日对该企业锅炉烟囱进行了拆除,于7月28日对其锅炉房进行了查封。2016年8月16日,该公司经其上级部门同意后,对锅炉开始拆除,8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锅炉炉体已基本拆解完毕。

下一步计划

泽州县环保局将跟踪督办,确保该燃煤锅炉彻底拆除。

泽州县境内207国道南村检测站至申匠路段道路改造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反映的路段为207国道K1288+450—K1302+800路段。2016年8月10日,山西省晋城南公路管理段对该路段进行中修采取了交通管制,管制期限为2016年8月10日至9月23日。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属实。

8月19日,泽州县环保局会同南村镇政府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山西省晋城南公路管理段在施工过程中,用综合罩面机械将沥青和骨料(5mm石子)铺洒在路面,铺洒原料后需养护一段时间(按工艺要求需7天左右),不得即时碾压,致使骨料未完全嵌入沥青路面。虽然该路段中修采取交通管制,但由于道路沿线村庄、企事业单位较多,无法全面封闭,车辆在未修复的路面上通行造成较大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对此,泽州县环保局于8月16日、20日对晋城南公路管理段负责人进行了两次约谈,要求从8月20日起改变施工作业方式,停止扬尘污染。

晋城南公路管理段20日召开段务会议,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双层罩面施工的负责人霍永奇进行了提醒约谈,并对其罚款3000元。

下一步计划

1、晋城南公路管理段已制定了抑制扬尘的方案,一是停止双层罩面施工;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管制;三是8月21日开始清扫,并将清扫出的石子、石粉拉出路外;四是严重污染路段,用水车洒水清扫;五是安排胶轮压路机分段进行复压。

2、泽州县环保局将对施工路段的道路扬尘污染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该路段道路扬尘问题未解决将依法对其查处。

泽州县高都镇水磨头村煤矸石污染田地的问题。

基本情况

举 人反映的煤矸石堆存点,位于高都镇水磨头村正南方与泊村交界处,属无主矸山,堆存量约3万方左右。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属实。

2016年8月20日,经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高都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矸石堆放于山脊处,地势较高,周围有农田、坟地。因今年雨水较大,遇大雨时该矸石堆存点有部分含煤泥水流入农田。

下一步计划

1、高都镇政府负责在可能被含煤泥水流入土地的地点设置防水土挡,防止含煤泥水再次流入农田。

2、高都镇政府将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 格化责任,明确 格责任人,并于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无主矸石山治理工作。

3、泽州县环保局负责监督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泽州路香港城君逸花园小区楼下三家饭店油烟污染及噪声污染的问题。

基本情况

泽州路香港城君逸花园小区楼下三家饭店分别是:伊兰香清真饭店、李二鲜鱼火锅餐厅、福睿泽火锅店。

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 部分属实。

经市住建局执法人员核实,以上三家饭店均在店内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排烟出口设置在临街商业建筑楼体上,由于饭店所在楼体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市住建局已对该三家饭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9月17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要求是:转营其他项目,或变更经营场所,或增设专用烟道。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10万元罚款。

针对李二鲜鱼火锅店、伊兰香饭店营业期间时常通过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噪声扰民的情况,市公安局民警对经营业主进行了自觉减少噪声污染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8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分别给予饭店负责人孔庆霞、杨强行政警告处罚,责令迅速整改,控制音量,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下一步计划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将对上述饭店加大日常检查监管力度,如若发现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与环保、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为市区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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