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势在必行 短板亟需补齐

治理技术五花八门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后,现在越来越多企业更愿意花钱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了,但是,我们最担心的是,花了钱却达不到预期效果,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中山市某家具行业负责人说,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持续加码,VOCs治理市场逐渐打开,新的VOCs治理技术不断涌现,在鱼龙混杂的科技市场中,企业难找到合适的VOCs治理技术。

废气处理设备供应商

目前,VOCs治理控制技术五花八门,涉及10多种技术及组合技术。总的来说,大致可分为回收技术和销毁技术两大类,回收技术包括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冷凝技术、膜技术,销毁技术包括燃烧技术、光催化降解、生物降解、等离子体技术等。而据清华大学研究结果显示,企业所采用的VOCs处理技术主要以吸附、催化燃烧、生物处理为主,这三种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8%、22%、15%。

此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曾随机对广东首批1411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中的631家进行摸底调查,结果发现,使用活性炭吸附的就有215家。“在适宜回收VOCs的情况下,吸附技术是一种比较经济的选择,因此得到广泛应用。但许多中小企业选择吸附技术是看中其建设成本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活性炭价格比较高,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常年累月都不更换,处理效果大打折扣,到最后为零。

“理论和实践往往会有很大差距,有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燃烧技术,结果发现该技术并不够成熟。有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治理VOCs,其采用的治理技术成熟与否还需要时间检验。”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相关人员说,不同类型的化合物性质各异,大多数行业的VOCs又以混合物的形式排放,因此采用单一的治理技术往往难以达到想要的治理效果,通常情况下需要采用多种治理技术的组合,才能达到很好的治理效果。“不少企业在引入处理技术后才发现,并不能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实现完全收集,不得不重新开始选择。”

“我们要求所有VOCs排放企业都要使用组合技术处理污染物,这样能杜绝企业为节约成本而不及时更换活性炭,摆样子应付环保检查的行为。”东莞市道滘镇环境保护局一位副局长说,采用组合技术后,即使前期活性炭吸附失效,后期的处理技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处理VOCs物质,减少污染物排放。“企业使用活性炭的台帐,能在一定程度上能证明企业是否有及时更换。”

“技术要求高低取决于客户。如果企业客户环保意识不强,仅为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那么就不存在技术门槛,小型治理公司都可以把现场做得像模像样。”广州市某VOCs治理公司说,VOCs治理涉及石化、化工、印刷、涂布、喷漆、制革、制药等众多行业,行业的参与者众多,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跨国公司,也有经验缺乏的入门者。“VOCs治理行业要垄断也不容易,市场完全开放,各家治理装置供应商凭借自身的技术、策略来获得竞争优势。”

“油改水”改革遭遇困难

数据显示,18%的VOCs是由传统溶剂型油漆排放产生。而水性木器漆的VOCs排放量,仅占油性漆排放量的十分之一左右。

据介绍,油性漆替换成水性漆,需要从研发、生产设备、人员等进行全面改造,所投入的成本非常巨大,且还不一定就能成功运用于市场。以曲美家具改造为例,早在2014年,该公司就宣布企业全线启

用水性漆,潜心研发技术两年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对外表示,仅改造筹备工作就花了两年多的时间,现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并不能马上大规模投产。“与油性漆相比,水性漆的环保性更强,不过它的饱和度、硬度、丰富度等不及油性漆。”

“大部分大型家具企业都在积极进行‘油改水’,而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成本及利润之间找不到平衡点,就会出现倒闭或者干脆退出市场。”东莞某家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很难要求所有家具企业都使用水性漆,毕竟水性涂料技术和施工的局限性让很多企业不敢将水性涂料付诸于日常生产,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主营油性漆的现实,毕竟企业要赚钱才能活下去。

目前,国内水性涂料的占比仅占5%左右。据业内专业人士介绍,20世纪40年代开始,国外水性涂料技术逐渐发展、成熟,而且把它应用于木器方面,到1980年在丹麦正式将水性涂料商品化。而在我国,水性木器漆的产业化道路每月聚焦22一直比较艰难。水性木器涂料从兴起到现在,就算是国内最早涉足的知名涂料企业也难成大器。1995年,德国都芳涂料第一个进入中国市场,推广其在欧洲已经成熟的水性木器涂料品牌,虽然产品环保性能好,但由于价格较高,加之中国应用水性漆的大环境尚未形成,造成产品水土不服。1996年,山东亚力美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生产水性木器涂料的企业,但在2000年衰退。深圳漆宝化工有限公司于2003年冲入水性漆市场,称产品解决了水性漆的质量和成本问题,但时至今日市场反应一般。2014年,东莞大宝漆开始进入水性漆市场,并同步研究。

监测体系亟需完善

据介绍,如果没有在线监测,企业造假的空间会变大,减排的压力也将会大大降低,难以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企业甚至很可能会安装一些低质、低效、低价的治理设备,应付环保部门人工监督检查。

目前,我国VOCs监测市场的立法尚不健全,监测VCOs缺乏统一、完善的监测方法和规范。据了解,虽然我国早在1999年推出了《HJ-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放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但至今还没有出台VOCs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致使目前VOCs在线监测技术方法驳杂,良莠不齐,市场混乱。

“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电子等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清单,企业和监测单位在监测时,不知道针对何种VOCs特征污染物进行检测。”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叶代启说,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进行检测分析设备研发,尽快完善VOCs检测分析方法体系。国家应尽快颁布统一、完善的VOCs监测方法、规范,以及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放清单,促进VOCs监测、治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在推广第三方监测时,需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察、评估,淘汰技术差的监测、治理企业,预防市场呈现凌乱景象。”叶代启说。

据了解,国内VOCs监测起步较晚,相对于发达国家,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地区的环保监测站是具备VOCs检测能力的,但是缺少现场快速的检测能力,需要便携式或者移动式现场检测设备。“传统的监测技术设备、小范围监测系统不能从数据中提取有效信息,达不到监测目的,无法解决VOCs排放底数不清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

据介绍,对于一般污染源,一套便携式设备只需要20万元~30万元。但对于重点污染源,其设备价格则需要50万元~100万元。“国内70%排放VOCs的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如果仪器设备价格过高,企业支付的经济压力较大。”业内人士强调,研发高效、低价的VOCs监测、检测设备是行业的当务之急,VOCs监测是整个行业的事情,不是哪一个企业的事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科研团队,选取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VOCs监测技术设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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