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文件,划定噪音排放标准
9月23日晚,朝阳广场上,一群市民放着音乐跳“小苹果”,噪音已超100分贝。
9月21日,南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告》。《通告》提出明确要求,在一天当中的不同时段,噪声排放超过规定的分贝值,受到干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进行举 、投诉,公安机关将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广场舞
一跳“小苹果”,分贝一百多
时间:9月22、23日晚
地点:朝阳广场东面(靠民族商场)
测试分贝:99.7
警时间:晚8时47分
出警时间:晚8时58分
现场情况:民警、协警乘坐电瓶巡逻车来到现场,第一时间要求关掉音乐,说:“你们要小声点,又被人投诉了。”演唱者表示会降低音量,民警再三告诫后离开。
据了解,该地点因噪音问题,曾多次被群众投诉,出警民警基本上都及时赶到,但有时因另有紧急警情,未能及时到场。
有人对广场噪音“置若罔闻”
地点:民族广场
测试分贝:85
警时间:晚9时
出警时间:无警员回电话询问情况,无人出警
现场情况:广场上大约有10个舞团在练舞,其中广场西侧的空地上,有5组左右,每组播放的音乐都达到85分贝以上。在附近的区人大宿舍,仍能听到广场舞的声音。
当晚9时30分,广场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说,舞团的人已经散了,以后会跟对方协调。这时,一名拎着喇叭的女子走进广场管理处,她也是舞团的一员,她说,广场上有太多舞团,大家为了听清音乐,都开得很大声,“稍微开小声一点,就听不清了”。
商场夜市
店员关掉音乐还道歉
地点:东葛路96号黛富妮家纺
测试分贝:85分贝(站在喇叭前1.5米左右)
警时间:晚10时41分
出警时间:晚10时45分回电话,并立即出警
现场情况:当晚10时46分许,黛富妮家纺打烊了,并将门口的音响收回,警员尚未到达举 地点。
出警民警逐户关音响
地点:农院路(火炬路与明秀西路之间)
测试分贝:102.3
警时间:晚10时9分
出警时间:晚10时26分
现场情况:已过晚上10时,农院路上的夜市依然热闹,人流密度不小,车辆通过比较困难。4个商家用喇叭播放音乐或招揽生意,声浪此起彼伏。
民警赶到高校电子科技城楼下,第一时间关闭了放在一楼门口的两个落地音箱,并找到相关人员进行劝阻。随后,民警来到隔壁的博仁眼镜店,要求店家关闭促销音频,店家关掉声音后,便拉下卷闸门打烊。
民警开电瓶警车继续往明秀西路方向“清扫”,叫停了另外两家商家的促销大喇叭。
小区
跳舞者准备换掉低音炮
地点:长湖路69号维也纳森林小区内
测试分贝:95.5
警时间:晚7时52分
出警时间:晚8时10分
3名凤岭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跳舞者进行了劝说。随后,有人主动关小了音乐声,并承诺以后会尽量将音量调小。
在该小区中心的小花园里,也有一摊“小区广场舞”,音乐声比前一摊有过之而无不及。经过民警劝说,其中一名女士立即将音量调小,但站在一米外测试,分贝仍达到90以上。另一女士说,她们会尽快更换一个没有低音炮的设备,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通告》要求
1 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排放不得超过50分贝
2 夏季7时至9时和19时至21时30分、冬季7时30分至9时30分和19时至21时,噪声排放不得超过80分贝
3 以上规定以外时段,噪声排放不得超过65分贝
4 任何受到社会生活噪声干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进行举 、投诉,公安机关将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
声音
有人支持: “可以理直气壮 警了”
市民林女士称,她一直被广场舞困扰,多年来总感觉投诉无门,“我打过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投诉电话,但结果都是不见人管。跟小区物业说也是收效甚微”。从 上看到《通告》的内容后,她很高兴:“再遇到生活噪音问题,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打110 警了,希望广场舞的超分贝音响能因此收敛。”
有人建议:
“治噪还得看配套”
市民梁先生建议:“南宁市有好几个户外噪音检测器,朝阳花园附近好像就有一个,但是距离朝阳花园还是有点远,有关部门能否在类似这种噪音频发的区域安装几个检测器?”梁先生认为,有了检测器提供的噪音数据,警方再进行执法,会更有说服力。
另有市民称,《通告》中详细注明了夏季、冬季各个时段的噪声排放量,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相关的测试工具。为了避免由此引发的争议,还需要对《通告》进一步细化。对此,南宁警方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制定相关细则。
南宁兴宁警方整治噪音4个月,共罚款拘留43人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最高可罚500元
9月23日中午,朝阳商圈一带,声音大致在75分贝左右,噪音主要源于车辆和人流。
警方介绍 拘留5人罚款38人
“亲!如果你一定要搅得四邻不安,警察会找你哦!第一次给你警告,第二次起,警察会对你处以罚款哦!这样你就留下了违法纪录,这可是一个小污点哦!”这段超“萌”的提醒,出现在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印发的一份治噪宣传资料上。据统计,今年5月以来,兴宁警方已经向辖区群众发放了两万份这样的宣传资料。
作为南宁市整治噪音的“领头羊”,自5月13日起,兴宁警方在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整治噪声扰民专项行动,从整治滋扰居民区群众生活的商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开始做起,分阶段、逐步将整治面和整治对象(如广场舞、工地等)扩展至朝阳商圈和整个兴宁辖区。
警方在做好说理执法、教育劝导的同时,对经警告仍屡教不改的,一律依法按“噪声扰民”、“扰乱公共秩序”等打击处罚。截至目前,兴宁警方共检查各类噪声扰民地点500余处,收缴高音喇叭、音响设备30余件,下达治安警告50份,行政罚款38人,行政拘留5人。
处罚办法 警告后不改就开罚
其中,兴宁派出所与解放派出所的做法,均是通过前期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商家动员会以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等举措,向辖区商铺进行先期普法宣传。兴宁派出所还与步行街管委会、步行街保安、朝阳花园管理站等部门人员联动,随时掌握整治重点的噪音动向,并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即出警作出处罚。
警方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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