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处罚落地 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

一、索赔条件

2020.2.182020.12.23(含当日) 期间买入嘉澳环保(603822)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20.12.24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二、案情背景

2020.12.2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 202094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5.18,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8 号)。

2021.5.26,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处罚字[2021]6 号)。

三、律师分析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成立于2003年1月,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和稳定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

正在推进嘉澳环保(603822)股票索赔的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许许团队表示,嘉澳环保的会计核算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问题。早在2020年3月5日,嘉澳环保连发9份更正公告,披露了2017-2019 年年度 告、2019 年半年度 告及 2018 年审计 告的更正,公司公告称自查发现公司公告的年 、半年 数据与当年公告的审计 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共5处信息不一致。如此大规模的财 更正,在A股市场实属罕见。嘉澳环保解释,定期 告的5处信息披露与此前披露不一致的情形,系公司财务失误导致的年 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所致,更正事项对嘉澳环保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然而,2018年审计 告和2019年半年 这已是二次更正,首次更正分别发生于2019年3月7日和2019年7月20日。

此次嘉澳环保被证监会处罚,是由于嘉澳环保财务部门没有把FOUTAIN HIGH HK TRADING Limited、High Channel Limited两家公司纳入合并财务 表范围,虚增的营业成本大于虚增的营业收入,导致净利润虚减。嘉澳环保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罚当其过,受损投资者索赔已全面启动。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嘉澳环保股东人数为10562户,这意味着或有约1万投资者具有索赔资格。

四、投资者可全面启动索赔程序

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 佣金 印花税利息 与预缴的 诉讼费 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五、最新财

2021年4月30日,嘉澳环保(603822)披露2020年年度 告及2021年一季度 告。 告显示: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7万元。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13万元。

2021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8.413亿元。嘉澳环保业绩盈利,净资产不少,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六、准备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嘉澳环保(603822)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资料:方便到或在 杭州 的投资者,后期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到 杭州中院 现场核对;外地投资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50元左右,半小时即可办理完毕),供法院立案时核对身份信息。

七、积极维权

您可以到访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递交索赔材料给许许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许许团队向投资者承诺:律师先打官司后收费,在投资者获得赔偿款之前本律所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大程度为投资者节省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挽回损失,勿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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