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张掖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张掖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 考;

7.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考或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 名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岗位专业要求

三、 名及资格审查

(一) 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名地点:张掖市甘州区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404办公室)

(二) 名方法

采取现场 名或 络 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 名地址、 络 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

现场 名人员填写《2022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 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6张(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信 学历验证 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络 名人员请于 名期限内将 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 名岗位(代码)—姓名。现场 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三)资格初审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本岗位 名人数与公开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可放宽到2:1, 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在张掖市政府 站(市生态环境局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测试 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2.笔试组织:本次笔试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采取“裸考”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准考证》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具体以《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面试

面试由市生态环境局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 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综合能力。面试人员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可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予以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人选确定与管理

(一)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二)考察和体检

(三)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果后,体检合格人员在市生态环境局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生态环境局上 市人社局聘用备案 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笔试、面试环节,要加强体温监测、查验外地回张考生健康码、考试消毒等工作,采取相关的应急隔离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张掖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763

咨询电话:张掖市生态环境局:0936-8278231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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