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 (第六期)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

截至2018年11月16日16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57件,现将第七批交办7个问题办理情况通 如下:

受理编号

2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法镇:1、镇政府门口街道上垃圾无人清理,散发恶臭气体;2、法镇河边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河流。

行政区域

汉中市南郑区

污染类型

水、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南郑区法镇建设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镇政府每年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负责垃圾清运,能够做到日产日清,现场检查,政府门口及周边街道未发现堆放垃圾。信访举 “镇政府门口街道上垃圾无人清理,散发恶臭气体”情况不属实。法镇政府建设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法镇河,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流的现象。信访举 “法镇河边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河流”情况不属实。但是,镇周边少数群众有随意丢弃垃圾现象。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法镇政府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对每天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堆放场处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受理编号

2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山街道办庆丰村道路拉土车运输中扬尘大,有抛洒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汉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 21 个村(社区),其中 17 个村,4 个社区。21 个村(社区)中没有信访投诉反馈的“庆丰村”。为了工作慎重,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同音字”的五丰村、国庆村也进行了调查。经调查,⑴五丰村内“汉南新城”移民安置区项目已在四个月前停工,至今没有复工,村内也没有其他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无渣土车运输现象。⑵国庆村内正在建设的国庆村小学校园建设项目已经进入教学楼主体施工阶段,没有渣土外运和土方回填的工程,也没有渣土车运输现象。⑶国庆村五组“广厦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外围采用彩钢遮挡,弃土用防尘 进行遮盖,建有渣土车冲洗台,渣土车严格落实平装平运、遮盖运输、冲洗上路措施,晴天道路实行不间断洒水降尘,建设工地落实了建筑工地“六个100%”管理措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汉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渣土抛撒运输行为。

二是汉山街道办会同区住建局加强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镇办责成各村(社区)保洁人员加强对村间道路清扫保洁,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受理编号

2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小南海镇杨家湾村河道两侧的村民将生活垃圾丢入杨家湾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水 、 土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信访件反映的小南海镇杨家湾村实际为小南海沙子河村的一个村民小组,该村距离沙子河村委会及冷水河约 2 公里,距离小南海镇政府所在地 17 公里。杨家湾村民小组 8 户 27人。该村地处偏远,村民居住较分散,每户均建有旱厕,生活污水和家畜粪便经化粪池收集用于农业生产施肥。但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不到位,存在部分村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2018 年 11月10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污染水体问题。

小南海镇政府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宣传,教育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禁止随意乱扔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污染河流水质。

受理编号

22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洋县洋州街道办北街社区居民反映西成高铁 开通后,洋县县城过境段人口稠密区约 3 公里(梨园景区至城西小学)未安装声屏障隔音设施,导致高铁通过时噪音大、行车噪声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建议铁路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噪声治理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早日解决高铁噪声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

行政区域

汉中市洋县

污染类型

辐射、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1)西成客运专线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 2010 年经原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审〔2010〕294 号),2017 年 12 月通过环保验收。西成客运专线穿越洋县城区约 3 公里。在高铁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以及设计方案,在应该安装的路段全部安装了声屏障。在西成客专调建成试运行期间,铁路周边部分群众投诉噪声扰民问题,洋县境内两个标段承建单位(中国水电十四局和中铁五局)在评估基础上,又对该区域距离高铁较近的部分群众房屋玻璃进行更换,将单层玻璃更换为双层玻璃,更换面积约 2400 平方米。(2)2017 年 12 月西成客专正式开通后,针对群众反映噪声扰民问题,洋县政府再次向西成客专公司致函(洋政函〔2018〕2 号),反映噪声扰民问题,西成客专陕西公司复函称: “西成客专建设期间,积极组织建设单位落实县政府的有关建议和要求,按建设管理程序进行了变更设计,在高铁建设中已经完善了声障设施,在高铁开通前全部完成并通过了验收,开通运营后已不具备再增设声屏障的条件”。西成客专在晚上 22 时至次日 6 时基本无车辆通过,不产生铁路噪声。(3)高铁运行期间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高压配电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该项目已通过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竣工验收,电磁辐射指标监测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洋县环保局 11 月 7 日对高铁周围居民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洋环测噪字〔2018〕5号),监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GB12525-90表2噪声限值。

洋县政府已再次向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致函,建议对群众的实际诉求进行实地踏勘,进一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

23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略阳县黑河镇上营村的上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华臣)在挖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排到龙王沟河道内,污染河道水质;挖矿废渣因下雨造成泥石流将水稻农田边的堰坝毁坏,水田变旱地。

行政区域

汉中市略阳县

污染类型

水、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投诉问题属实。略阳县上营铁矿目前在用矿井有 4 个(含 3 个采矿井和 1 个通风井),其中,965平峒和 1030 巷道生产正常,洞口下游建有拦渣墙、排洪涵管和坑涌水二级沉淀池,采矿弃渣全部堆放在拦渣坝内,坑涌水全部回用,未见外排。995 平硐从 2014 年停产至今,995 平硐上方废弃渣场建有浆砌石挡墙和排洪涵管,堆渣场已经进行了覆土绿化,目前植被已恢复。洞口有少量坑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入龙王沟河。1090 通风巷道正常使用,巷道渗水经收集沉淀后排入龙王沟河。11 月 10 日,略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龙王沟河道水质清澈,略阳县环境监测站当天对 965 平峒、1030 巷道、995 平硐、1090 通风巷道外排水及矿区下游龙王沟河水5个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监测分析,监测结果显示,5个取水点水质污染物指标均符合相关水质标准。经过对矿区排查,上营铁矿赵家山矿区、龙王沟矿区及其下游河道现场核实后未见泥石流损毁稻田及耕地现象。

略阳县环保局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矿区坑涌废水沉淀池管理维护,及时清淤,确保坑涌废水沉淀设施正常使用,保证水环境安全。

受理编号

2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汉黎路烧烤摊贩夜间营业油烟污染,噪音扰民。

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投诉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汉黎路烧烤摊点共涉及两家,分别是“馋嘴烧烤”和“小娟烧烤”,两家烧烤店均位于南郑区高台镇高台社区,其中“馋嘴烧烤”店经营户系阳春镇庄房村 1 组人,2018 年初租用私人门面房从事烧烤餐饮经营,该店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关闭,不再从事烧烤经营。 “小娟烧烤”店经营户系高台社区 4 组人,2018 年 7 月租用私人门面房从事烧烤餐饮经营,该烧烤店处于临街商住房一楼,为室内经营,烧烤使用炉具为环保节能燃气炉。经走访附近 5 户商铺群众,均反映该店未进行露天烧烤,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该店无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手续。

高台镇政府已经责令业主在 11 月25 日前,完成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手续。

问责情况

高台镇纪委对负有一定监管责任的镇市场监管 所副所长进行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

25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汉中市宁强县污水处理厂用槽罐车拉回该厂附近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处理,投诉人称厂内最多能处理 3 吨, 表上每天记录处理30吨,存在夜间渗滤液直接从污水处理厂排水口直排玉带河的违法行为。

行政区域

汉中市宁强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投诉问题不属实。(1)宁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项目基本情况。宁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汉源镇东门村化家沟,占地 41 亩,设计日垃圾填埋量 100 吨,总库容 46.32 万立方米,使用年限 14 年。该项目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开工建设,2008 年 5 月建成投入使用,在垃圾填埋场下游约 60 米处配套建有容积 1575m3 渗滤液收集池,垃圾场运行初期渗滤液产生量较小,全部抽回垃圾填埋场内回灌处理。随着垃圾填埋场填埋量增加,为了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2012 年县政府采取 BOT 模式,委托江苏思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已经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了日处理 50 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4月建成,2013年11月投入试运行。(2)宁强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经现场核查,已经建成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与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一致,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渗滤液 50 吨。经查,2018 年,生活垃圾填埋场平均每天产生垃圾渗滤液约 35 吨,渗滤液处理站每天实际处理量在 30 到 38 吨之间。全部收集于垃圾填埋场下游渗滤液收集池内,由县污水处理厂用槽罐车不定期将渗滤液运送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槽罐车容积约 14 立方米,运输距离约3.5 公里。经查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运输车辆台账显示,2018 年 1 至 10 月,共运输渗滤液 587 车,共约 8218吨,同时调阅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台账显示,2018 年 1 至 10 月,渗滤液处理量与产生量基本一致。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放。在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及玉带河下游滩涂未发现垃圾渗滤液残留痕迹。11 月 10 日,调查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废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垃圾渗滤液和污水处理站混合水厂外总排口取样监测,3 个排放口污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918-2002)表 2标准限值规定。

是否属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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