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有效举措,是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环委会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资源作为“金山银山”和发展之基,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历经三年创建攻坚、两年巩固提升,黄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迎来大考。罗田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红安、麻城、浠水成功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
(罗田长源污水处理厂)
近年来,罗田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一优两落”“双强双兴”、“四大行动”“四乡工程”,实施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民生和县的“五县”战略,全力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绿色发展先行区,打造山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提升治理水准。2016年罗田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2017年《罗田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2021年6月,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最新要求,重新组织编制的《罗田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6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发布。
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逐年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类指标权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梳理权责清单,着力营造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参与的强大生态环保声势,形成“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县环委会牵头,乡镇和部门履职主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增强区域生态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主要抓手,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经过不懈努力,罗田县先后被授予省级生态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成功申 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和湖北旅游强县、全省旅游发展突出贡献县、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省级风景名胜区。九资河镇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三里畈镇被评为全国农业产业示范镇;河西畈等3个村成为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全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生态村83个。
坚持精准治理,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有效推进“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不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雷霆行动”等工作。通过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罗田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6%;空气环境质量居全省前列。罗田县境内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14%。
通过开展“清废”、“清四乱”、“清河保洁”、“厕所革命”、“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全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现全县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在全县范围内杜绝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农村饮水达标提标行动,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
罗田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经济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不断引进新的“高、精、尖”技术类型企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和生态服务业,逐步形成景区、乡村、田园综合体、小镇、城市“五位一体”的自主旅游发展架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
红安:狠抓精准治污 建设生态红城
(红安帝王湖)
近年来,红安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举全县之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居民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44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开展现场调研督办105次,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组织编制《红安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20年)》,相继出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实施方案,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综合实绩考核范围,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精准治理,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城区绿化、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年查封大理石染色企业6家,查封拆除“小矿山、小电缆加工”等企业11家;完成所有小型燃煤锅炉和所有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实行秸秆禁烧和县城禁鞭。二是有效推进“碧水保卫战”。全面排查倒水、滠水、举水及重点湖库为重点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小微水体攻坚行动及周末“清河行动”,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完成全县1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整治。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从源头控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增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项目,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优化生态空间,保护生态功能区。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红线面积10260公顷,形成全县红线“一张图”,一条红线管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信息监管平台,推进生态保护考核评估,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补偿等制度建设工作。各类受保护区面积达到62391.51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比例达到34.74%以上。坚持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划定耕地红线56616公顷。
发展绿色经济,完善产业升级。按照“产城融合、园城同建”的总体思路,在红安县南高标准建设新型产业园。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通过高位招商对接和优化服务,已先后引进投资1500亿元的湖北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投资100亿元的亮剑大别山军事文化旅游区、矿山地质公园等55个文旅项目落户,其中亿元以上重大文旅项目13个,总投资约1708.6亿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物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稻渔综合种养。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价值,提升幸福生活指数。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饮水达标提标行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全县13个乡镇(场)共11座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运行阶段,配套污水管 建设基本完成。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县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垃圾中转站33座,实现城乡垃圾转运工作全履盖。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麻城:构建生态制度体系 提速生态经济发展
(麻城菊园)
近年来,麻城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推进“建成中心、挺进百强、谱写新篇”的思路,不断释放和放大“生态”效应,构建了环境优美、产业发展、城乡和谐的立体式生态环保体系。
突出顶层设计,着力构建生态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召开生态文明创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考核。编制实施《麻城生态市建设规划(2016-2025年)》,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提供了科学蓝本和指导方向。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生态村48个。
突出重点管控,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一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3个湿地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2个森林公园、1个地质公园、1个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372平方公里划入禁止开发区域。二是守住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引导农业向集约型的方向进行结构调整、及时修复灾害损毁耕地,全面完成95000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任务。三是注重自然生态保育。建立龟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明山省级湿地公园、三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狮子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育基地。
突出攻坚克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麻城市生态环境“雷霆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方案》,开展扬尘污染治理、涉气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农业大气污染治理,近三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在82%以上。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麻城市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及水质监测、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水域治理、加强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推行农药化肥减量化和无害化,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突出减量化增长,提速生态经济发展。荣获“中国菊花创新发展之城”“全国生态建设先进集体”“食品安全示范县”等称号。围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打造“名优特产第一花”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6.3万亩,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产业负面清单制度,致力推动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大力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突出严格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屏障。坚持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坚持规划引领,城镇规划体系实现全覆盖,全市发展定位更加清晰。实施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双轮驱动”,沿河景观、城市绿化亮化、天然气工程建成投入使用。通过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6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25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严禁建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关停“十小”和“散、乱、污”石材企业64家、废旧塑料颗粒加工12家,完成园区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整治任务。2019年,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75件,实施四个配套办法4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浠水:坚持标本兼治 守护绿水青山
(浠水县城)
近年来,浠水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不断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生态立县,建立健全“三大工作体系”。成立以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科学编制《浠水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2年)》等多项规划,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整改,对违法排污、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实行严厉处罚,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役”。一是打好治水攻坚战。重点开展流域畜禽污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和问题整治,严厉查处流域违法排污企业和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该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开展治理,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座。二是打好治气攻坚战。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整治、城市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工业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管理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全面开展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改造,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三是打好治土攻坚战。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完成全县141件表层土壤样品和23件深层土壤样品采样工作,检测38件农产品、141件有机样品和164件无机样品。投入3500余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达950余公顷。在全县范围内排查涉危废单位(企业),督促产废单位(企业)申 登记,监督检查危废产生单位75家,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守护绿水青山,大力实施“三大生态工程”。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工程。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以管控促保护、以建设促保护、以问责促保护”的耕地保护新模式。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应划尽划,严格做好林地、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绿化造林工程,投资1400万元,对该县巴河镇、兰溪镇、散花镇的长江两岸开展造林绿化,人工造林4111.1亩,森林质量提升1235.7亩。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累计投资1.41亿元,在125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其中省级美丽乡村22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上,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47个。实施流域治理工程。扎实开展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2.94亿元,整治工程全长9.1公里,建设面积约2970亩。投资2296万元,对浠水河流域的新铺河支流、芦河港支流开展整治,进行清淤、堤岸修复、恢复河渠沉水植物、新建人工水草等,以提升浠水河流域支流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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