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倒卖古宅“改头换面” 跨省迁建“拆真造假”
——古建筑倒卖灰色产业链调查
浙江商人吴某手里有一座神秘的木楼。
一村最多时百余户涉足“踩地皮”
古建商前期主要依靠当地村民“踩地皮”来确定目标。
“‘踩地皮’的人来自五湖四海,跟我们长期打交道的不少于一万人吧。”吴某说:“‘踩地皮’很赚钱,一个人开上三轮车到处跑,看到有石墩买石墩,看到有砖拿砖,看到有瓦买瓦。”
说到“踩地皮”,吴某多次提到古建大省山西。他说自己在太原有一个收购古建筑构件的基地,占地100余亩,主要存放旧砖瓦。去年,他曾在山西万荣县住了一个月左右,专程收购古物。
吴某只是众多倒卖古建筑的商人之一,在这种商机的刺激下,有些村庄靠“踩地皮”致富。
“踩地皮”时遇到产权清晰的古建筑最好办,但如果是集体拥有产权的古建就比较麻烦,有时需要“多方签字”才能买卖。交易完成后,古建拆装师傅在构件上做好标记,画下图,然后动手拆。大件的柱、梁,小件的斗拱、雀替,还有阶条石、垂带、踏跺、下碱等,以及相对完好的瓦片,拆下后,装上大卡车,运到存放地,再把房子搭建起来展示给买家。
村里一家古建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从事古建买卖20多年,从一开始骑车走街串户收老物件,到收古家具,再到收购古民居,生意越做越大。他说:“来我这里买货的主要是东部沿海省份的古建公司,他们包到项目由我来供货,或者交给我直接做。”
被倒卖古建“改头换面”难辨认
吴某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之一。他表示,自己从事古建买卖16年,一共收了3000多套,这些年陆续卖了不少,目前库存还有1000多套。
其中一处基地的看门人说,这些古建筑是从全国各地收购来的,以明清建筑为主,有戏台、花厅等。它们被临时搭建起来展示,柱子没有完全固定,整座建筑可拆卸运走。
42岁的吴某对自己的“发家史”记忆犹新。16年前,他曾花2万元购买了一套古建筑,修复后以20多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刨去修复费,净赚约10万元。“这么漂亮的房子,价格这么便宜,我就动心了,觉得这个生意还是蛮好做的嘛。”
由于各地对待古建筑买卖的态度不同,吴某会选择去好买、量大的省份做生意。“安徽不好收,我们好几个地方拆了,都被他们截了回去。山西好收、东西多,石雕基本上都是山西的。”
经过十余年发展,吴某的公司从最初十余个工人发展到现在800多个。他培养了一批木匠,制作仿古产品、修复古建、给古建“整容”。“首先尺寸上要改良,高度要适合现代人,矮的增高、细的加粗、烂的修补上,要适合商业业态,大多跟原形差距很大,一般人认不出来。”他说。
“相比仿古建筑,有钱人更喜欢古建筑,是古董嘛。”吴某说,前些年为了生存,他们主要把古建筑卖给私人老板,近几年,他们开始跟一些地方政府合作,把大批古建筑留在某个地方,多数用于搞旅游。
部分地方政府也成“买家” 斥巨资造古城
多个古建商表示,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热衷打造古城、古街,有很多“大手笔”,但他们和地方政府合作得靠关系,有时会通过房地产项目“变现”。
吴某说,他的公司代建了安徽阜阳颍上的管仲老街等项目,他购买的不少古建筑和构件落户到了这里。当地政府想给城市增加文化底蕴,就让他们打造古建商业街等项目。
一些古建商称,地方政府投资文旅项目多是冲着“文化复兴”的政绩。目前,吴某正在给安徽滁州市全椒县打造太平古城项目,总规划1.8平方公里,总投资约38亿元,到2021年初建成开业。“根据协议,一期我要拿出200多套老房子,已有五六十套搬了过去。”
“我们有个优势,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整条古街修复好,甚至开业。因为我们所有的菜、料都备齐了,只是炒炒的事。”吴某说。
拿出古建筑、投入大本钱参与文旅项目,古建商如何盈利?有古建商透露,地方政府会通过定向招拍挂,让企业在当地拿到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补偿”,并在地价上给予优惠、返还部分土地款。
非法获利刺激倒卖偷盗行为
对于文物建筑,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对于传统建筑,目前我国部分省已经出台相关的保护条例。其中,《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改变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原有高度、体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筑风貌。”《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传统建筑的保护性利用应当与其历史价值、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擅自改变传统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危害传统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
然而,有利可图的交易不仅加剧古建买卖、诱发偷盗行为,还将黑手伸向受保护的文物、历史、传统建筑领域,使宝贵遗产遭受不可弥补的、难以估量的损失。
——古建贩子盯上受保护的古建,利诱村民买卖。
在山西省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多个电线杆上贴着“专业拆房,专收老瓦、老砖、老木料”的广告,还留有联系电话。村里老房子有的砖雕门匾被卖,有的柱础被偷,村里遗留数个残垣断壁的房屋,大门上的锁生了厚厚的铁锈。
83岁的房主张奶奶说,她有四个儿子,大家都不愿意住老院子,她跟老伴儿搬出去跟儿子住后,房子再无人打理,后来她以3.1万元的价钱把东房和门楼卖了。“收古货的来个不停,找上门谈价格,我老舍不得卖!后来塌了,干脆卖了吧。”
吕大叔家的“寿”字砖雕照壁和雕刻精美的门楼也被古建贩子盯上,趁他外出打工时,贩子说服他的老母亲,用2000元买了去。就这样,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残留的最精美的建筑部分也不复存在。
——对于无法购买,或者不愿意花钱购买的,古建贩子不惜违法去偷。过去十年里,在山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壶关天仙庙一对“对望狮”曾被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介休源神庙明代“二龙戏珠”琉璃壁心被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子崇庆寺千佛殿顶的琉璃伽蓝仙人被盗……原来的古建筑变得伤痕累累,而被古建贩子卖掉的构件,东拼西凑、张冠李戴。
多方治理斩断灰色利益链
古建筑承载着历史文化信息,被异地搬迁、重新拆建后,不仅改变了原有风貌,也斩断了历史文化传承。而村民通过卖房致富又会形成攀比之风,造成贩卖老屋的恶性循环,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古建筑的消亡。保护古建,守护文化传承亟待斩断灰色利益链。
古建筑及构件倒卖产业链坐大成势,暴露出法律缺失、保护不够、监管不力、意识不强等诸多困境。
第一,从立法、挂牌开始,切实加强古建筑保护力度。
“古建筑身份不明,被古建贩子钻了空子。”南京大学历史学院东方建筑研究所所长周学鹰说。
第二,应加大对倒卖古建筑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有些保护只停留在一纸文件上。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传统建筑及构件被异地迁建、盗卖等行为,并将在全国启动专项督查。
第三,地方政府和民众保护古建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同时基层政府应想办法解决百姓现实需求,为古建筑寻求出路。
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不认为拆、卖文物建筑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文物部门很少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罚。基层文物普法工作亟待加强,应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相关法律的案例培训。过去在不少地方,基层对文物保护法、文物建筑的价值、文物原址保护意义的宣传几乎是空白,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百姓的建筑审美能力和法律意识。
第四,改变地方政府“造古城”的做法。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表示,地方政府买古宅“造古城”,给古建筑带来开发性破坏,成为盆景式保护,反映出地方干部对古建筑保护等认识不到位,归根结底还是文化不自信。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