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卫星城发展历程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卫星城规划与建设(1949年-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根据工业合理布局的要求,结合重要工业项目建设,有重点地建设了一批工业城市。如兰州的西固、洛阳的涧西、南京浦口、西安霸桥等,这些城市的新区规划建设主要是参照当时苏联的模式来进行的,实行生活设施和生产设施统一配套建设。还有一些城市配合地方工业项目(新建设的和市区改造中调整迁出的)成组集中布局,按照“依托老城、全面规划、由内向外、填空补缺”的布局原则,在城市边缘建起了一批工业区和工人新村,如天津市在其旧城外围先后建起了10余个工业片区。
1965年起,国家建设重点的宏观布局开始转向内地,实施大规模的“三线”建设,工业项目按照“分散、靠山、隐蔽”原则布置,出现了大量布局不合理、效益不高、生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的孤立工业点(片),给城市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和危害。在这一时期,为了疏散大城市工业和人口,布局新的工业项目,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等特大城市周围建设了一批工业卫星城。
我国卫星城的规划建设活动在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在“大跃进”背景下,依托从市区调整出的和新开工建设的一大批大中型工业项目,得以在一些特大城市地区开展,其后,受“三线”建设思想的影响,在城市外围的工业项目的选点布局日趋分散,再加上生活服务设施跟不上,使卫星城的发展实际上陷入了停滞的状态。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卫星城建设不是城市离心发展的结果,并没有影响到城市的集聚,总体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
图一:主城与卫星城及乡村的关系
一是没有遵循城市化规律,过早地搞了“强制郊区化”。一方面中心城市仍然存在着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因缺乏资金投入,造成卫星城的生活服务设施水平偏低,缺乏吸引力。二是卫星城选址不合理,项目布局分散,而且没有建立起与母城便捷的交通联系。计划经济中户籍制度的障碍使人口难以被疏解。卫星城或分散集团的布局多采取“众星拱月”式的均匀布局方式,缺乏明确的城市发展方向,因而,使之往往成为新一轮城市“摊大饼”状发展的前奏。不过尽管如此,卫星城建设对带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形成多层次的大城市地域空间结构,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快速城市化时期的卫星城规划与开发(1978年至2021年)
1978年以后我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针,并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标志着我国城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国经济体制开始由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为了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我国对城市的发展战略作了重大调整,对于城市发展的作用和目标形成了新的认识,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原来以偏重于工业建设的“生产性城市”概念为“城市是多功能的地域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的新观念所替换,提出了如何在新的形式下充分发挥城市的多种功能和中心作用。
1980年代期间,我国各类城市全面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商业服务、金融、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得到蓬勃发展。同时,国外大量城市规划的理论、方法也被介绍到了国内,大大丰富了我国城市规划理论体系,加强了城市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这一时期的城市建设,一方面在城市旧区掀起了“更新改造”的高潮,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得到补充完善;另一方面,在城市边缘地区大规模地开辟和拓展了城市新区。自1980年代中期我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沿海大城市为了应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寻求经济的新增长点,纷纷在郊区设立了一批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它们通过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和灵活务实的发展策略,快速成长为外向型的工业化卫星城,成为大城市空间向外扩展的主要形式之一,取代了原有的大城市边缘开发模式。
进入1990年代以来,随着各种新型的经济和城市发展动力的作用,我国城市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持续快速与健康发展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在这一时期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开始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大城市地域空间结构的变化尤为显著,开始进入由向心集聚转向离心分散的转折时期。大城市市区在总体上集聚扩张的同时,城市的人口、工业、商业先后在城市中作由内向外的离心迁移,出现了所谓的郊区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人口和工业的郊区化。
伴随着郊区化的过程,我国许多大城市功能开始经历重大调整与重组,城市空间体系随着区域交通 络的完善、新的边缘城市功能结点的兴起和发展而逐渐趋于完整。城市空间由一核心同心圆圈层扩展的方式开始向多核多极的地域空间扩展方式转变。城市建设的重心已开始由中心城转向边缘和外围地区,在其外围衍生了众多的卫星城区,如:北京的亦庄、通州,上海的浦东新区、松江卫星城,天津的泰达、杨村,南京的仙西新市区,苏州工业园等。大城市地域空间结构开始由“单核”向“双核”、“多核”转变。随之,这些城市的空间发展战略也作了相应调整。
目前,在我国许多大城市地区,涌现出了许多不同职能类型、不同发展目标、不同景观特征的卫星城,它们以疏导大城市人口和产业,并为大城市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拓展空间为主要目的,成为现代化大城市系统内部重要的功能区域。卫星城的开发主体也正逐渐由政府行为占主导转向市场行为占主导转变,大量的民间资金和外资的注如,极大地推动了卫星城的开发建设事业。这一时期卫星城开发活动总的特点是:自立性有所增强,功能综合化成为发展趋势,卫星城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大量卫星城成为了牵引大城市快速发展的龙头地区。随着我国城市郊区化、信息化的到来,卫星城开发正在成为我国21世纪大城市空间扩展的主要方式之一。
图二:我国主要城市的卫星城
二、我国卫星城分类
纵观我国卫星城发展历程,我国卫星城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居住型卫星城。为解决大城市住宅紧缺问题而在大城市边缘区或近郊区开发建设的设施较为齐全的大型住宅区,这种类型自1980年代初开始开发至今依然方兴未艾。住宅区的规模逐步趋大,内容更加充实,与城市中心区的距离也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而不断加大。如杭州天都卫星城。
二是工业开发先导型卫星城。改革开放后,为了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地方经济而建设的以工业开发为先导的卫星城。如在沿海许多大城市中开发比较成功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这种类型的卫星城多选址于交通便捷、区位优越,且距市中心有一定距离的城市中远郊。
三是以教育科研为主的科学研究型卫星城。为发展高科技,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和卫星城发展质量而在大城市边缘区或近郊依托一定的大学、科研机构开发建设的卫星城。如高科技园区、大学城等的开发。
四是副中心型卫星城。功能较为齐全的、分担中心城功能的重点发展卫星城,以更高的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提升地区城市功能及整体形象。如深圳的龙华卫星城。
五是业务型卫星城。除以上类型外,还有为了促进大城市空间均衡发展和功能调整而在城区内通过更新改造或在建成区边缘规划建设的具有专业功能的卫星城,如行政卫星城、商务卫星城(CBD)、体育卫星城、航空港或客货流中心及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娱乐、旅游、购物的服务性卫星城(主要是依靠自身的地理位置条件和自然资源而发展的卫星城)。
图三: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
三、我国当代卫星城的比较特点分析
由我国卫星城发展实践和目前卫星城的种类可以看出,我国当代卫星城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当代卫星城绝大多数是作为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来进行规划开发的,其中又以发展工业为主要职能。故而,它的开发建设主要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部分承担疏散大城市。
二是我国的卫星城大多是作为大城市空间拓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中心城功能简单的空间扩散,而是直接参与到大城市地区功能转型的过程当中,与中心城区是一种紧密互动的关系。
三是我国当代大多数卫星城开始主要是以生产功能为主体,呈现明显的工业经济先导的特点,社会生活功能相对滞后,故在发展的中前期其居住人口的增长速度相对于生产增长速度要慢得多。
四是我国卫星城处于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它上为大城市分担不堪重负的过于饱和的集聚功能,成为大城市的“反磁力中心”,下为广大的小城镇提供进一步集聚的桥梁和渠道,成为小城镇的“磁力中心”,在整个城镇体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平衡和稳定的作用。作为“中间人”的卫星城对相邻地域的带动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点。
五是与国外卫星城在最初开发时已有明确的目标和时序不同,我国卫星城由于受到外部剧烈变动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影响,其发展的目标、时序,包括开发范围都具有较大的变动性,故而不确定性也成为其特点之一。
六是我国卫星城在其开发的初期阶段往往偏重于某一主要功能,或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城,或以居住为主的大型居住区(卧城),或以行政办公为主要职能的行政卫星城(区),或以发展科学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新技术园区、大学城等,由于受到初始发展目标以及内外部社会、经济、土地、环境等条件所限,很难通过自身的发展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绝对自立。它并不是功能齐备、职住平衡的绝对自立城市,而是有一部分功能(或就业或生活等)要依赖于中心城或周边邻近的其他城市。
图四:喀什市的卫星城
四、我国卫星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与国内外卫星城发展的实践对比,可归纳出我国卫星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企业吸引力不足。在我国卫星城发展中,很多卫星城土地价格很低,然而仍然无法吸引企业落建。兰州确立素有“中国花卉之乡”之称的临洮作为其卫星城,希望企业投资来推动临洮的发展,然而到目前为止,仅有个别企业入驻。同时还有中铁十二局落户西安北郊而非咸阳。
二是对居住者吸引力不足。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卫星城发展前期,社会生活功能相对滞后,由于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卫星城的文、教、卫等社会服务的水平和方便程度与市区存在不小的差距,对于疏散大城市人口的作用并不明显。杭州的下沙卫星城,由于是以工业开发为先导的,其环境、教育、交通等都不如中心城,很多人居住在下沙如果在中心城8点上班需要6点半就出发,因此,虽然下沙房价便宜,但很多人都觉得下沙的房子不适宜居住,不值得购买。
三是卫星城规模盲目求大,无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如大连经济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北京义庄都有求大、求规模的趋势。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其规划用地先后由最初的2000公顷(新加坡工业园),扩展至6340公顷(1995年城市总规),2001年又扩大到了25300公顷(大苏州工业园),其面积相当于苏州城1995年建成区7870面积的三倍还多,截至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管辖面积27800公顷。卫星城的占地面积已经扩大到了相当于一个大城市的面积,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土地资源的浪费。由于其规模不断扩大,它与在与中心城在空间上逐步连成一体,造成了空间上的蔓延,如天津1966年开发的卫星城宜兴埠,本身仅距中心城8公里,在随后的发展中,规模不断扩大,已逐渐与市中心连成一片。
四是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利用率低下,有些卫星城为了吸引企业前来投资而降低地价,造成了土地总体产出水平不高,大量廉价的土地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低下。另外,我国卫星城发展中,一味的强行将污染较大的厂矿企业搬离中心城,缺乏对卫星城的环境保护。
五是城市发展缺乏特色。主要表现在以工业开发为先导发展卡里的卫星城的突出问题就是工业区的单调和无特色,这类卫星城中,除了总用地占一半甚至更多的工业区的厂房外,少有其他建筑。城区景观单调缺乏生气,不利于企业文化与创新环境的形成。另外城市规划脱离了卫星城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以抽象的设计理论为依据,不考虑与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而照搬国外规划方案与空间形式,使得许多卫星城形成了雷同的物质环境,造成了产业结构相似、功能趋同的资源浪费。成都卫星城发展中目前除双流、龙泉驿发展较好外,其它卫星城均无法体现出各自的比较优势,几乎都有自己的工业园区,园区经济遍地开花降低了工业园区的聚集效应。
六是忽视了与中心城的经济交通联系。卫星城为中心城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中心城为卫星城提供发展平台。这种经济联系决定了卫星城与中心的通勤需要。我国卫星城发展中,政府缺乏对其规模、容量度、功能等方面的研究,使得配套的交通模式并不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不能满足城市群之间经济协调发展对交通系统的要求。
七是未能形成有机互补的联合城市圈。由于我国卫星城规划多考虑自身的发展,而非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没有形成互补的产业结构梯次,再加之交通设施水平落后,并未形成区域整体发展的协调统一,大大降低了区域整体的竞争力。
图五:哈密市的卫星城
四、我国新疆各大中城市的卫星城
截至2021年10月26日,我国新疆自治区和新疆兵团共有建制城市32个,其中城市规模(城区人口)超过20万的城市有10个,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城区人口356.41万)、库尔勒市(55.57万人)、喀什市(48.08万人)、石河子市(47.52万人)、昌吉市(45.54万人)、克拉玛依市(44.63万人)、阿克苏市(42.58万人)、伊宁市(38.03万人)、哈密市(24.62万人)、和田市(22.81万人)。
图六:新疆建制城市城区人口和建成区
这十座城市中,除了昌吉市是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外,其他9座城市都有各自的卫星城。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有7座,分别是昌吉市、五家渠市、阜康市、兵团十二师五一新区、米东区(米泉)、大阪城区、乌鲁木齐县城(板房沟镇和水西沟镇);库尔勒市的卫星城有2座,分别是兵团二师铁门关市、尉犁县城;喀什市的卫星城有4座,分别是阿图什市、疏附县城、疏勒县城、兵团41团草湖镇;兵团石河子市的卫星城有3座,分别是玛纳斯县城、石河子总场北泉镇、沙湾市;克拉玛依市的卫星城有3座,分别是白碱滩城区、胡杨河市、乌尔禾城区和兵团137团团部;阿克苏市的卫星城有2个,分别是温宿县城、兵团5团沙河镇;伊宁市的卫星城有3座,分别是伊宁县城吉里于孜镇、察布查尔县城、兵团四师可克达拉市;哈密市的卫星城有3座,分别是兵团十三师新星市、兵团火箭农场场部尖尖墩、三道岭镇。
图七:乌鲁木齐市的卫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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