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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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估 告书是由环保部对某些重大建设项目一旦实施后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不是所有的企业认证工作都需要环评 告书)。

人类活动就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需要的过程。由于长时期的野蛮开发、粗放经营已经让人类承受了沉重的代价,甚至受到了自然的惩罚。重视环保工作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有序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环评文件正是我国为有效保护环境,正确引导生产和建设开发的有效措施之一。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英文缩写EIA,即
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则是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所作出的防范环境灾害的发生和控制环境影响程度的行政审批文件,是环保行政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

1 作用?

环评 告,即环境影响评价 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 告对企业很重要,环评通过环保局评审、批复后,后续日常生产、环保管理中还要用到。没有环评也没法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环评 告是针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情况、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生产过程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最终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的评价。对方要这个东西是要了解贵公司环保治理、产品环保性能等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国内或国外环保要求,如果没有的话,一般认为生产企业从环保角度讲是有问题的,大项目招标一般不会考虑的。

直观地说环评的作用就是:

1、预防和控制重大环境灾害的发生;

2、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或者说把环境影响程度降低到人类可以承受的范围以内;

3、维护人类社会健康、有序、科学、持续发展。

2 资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环评文件的编制必须具有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1、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甲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和环境影响 告表的编制工作。国家对甲级评价机构数量实行总量限制。

2、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以下简称“乙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 告书或环境影响 告表的编制工作。

根据持证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

甲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规划、环境经济、工程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五)环境影响 告书评价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3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至少2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 告书。环境影响 告表评价范围内的特殊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类别,应当配备至少1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六)近三年内主持编制过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 告书;(七)具有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八)配备与评价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 络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乙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 告表的评价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二)能够独立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告书或环境影响 告表;(三)具备12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6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职技术人员中还应当至少有2名注册于该机构的核安全工程师。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 告表的评价机构,应当具备8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四)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 告表的评价机构,需配备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五)环境影响 告书评价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至少1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 告书。(六)具有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七)配备与评价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3 类别明细?

4 编制要求?

主要内容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 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第10条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 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 告书。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基本要求环境影响 告书的编写要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1)环境影响 告书总体编排结构应符合《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的要求,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内容提要》的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用性强。

5 环评文件的种类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等级可分为: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 环境影响登记表。

6 环评文件的审批?

(一)审批单位的级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具体分工如下: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 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3)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省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2)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 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二)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听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3.拟批准项目公示;

4.批准(公告)。

(三)审批环节

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环境影响 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 批环境影响 告书或者环境影响 告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 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环境影响 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 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环境影响 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7 环评文件审批中常见的问题?

1.越权审批(超越审批权限);

2.降低环评类别;

3.简化程序(无听证、专家论证程序等)

4.评价机构资格欠缺(无评价资质或超越核准的资质)。

8 环评文件调取方式?

1. 上搜索。环评文件属于环保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一般可以先通过各级环保部门 站搜寻查找;

2.现场调取。由律师凭调查函前往各级环保部门直接调取;

3.交叉调取。因为环评文件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程序,也可以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调查立项文件时一并调取;

4.申请信息公开取得;

5.行政诉讼获取。当通过信息公开有关部门仍不提供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由司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公开义务;

6.其他方式调取。

9 环评文件的运用?

(一)申请行政复议。对错误的环评文件通过行政复议予以撤销。

(二)提起行政诉讼。对错误的环评文件通过行政诉讼予以撤销。

(三)环保行政违法举 。对于应当进行环评审批而未进行擅自开工的项目,可以向环保主管部门举 查处。

10 环评文件与办理征地、拆迁类案件的关系?

律师代理办理征地拆迁类案件,目的是为委托人争取较大的利益。而现实中地方政府往往简化程序,急于求成,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甚至违法占地,工程未批先建,严重侵害公民利益。通过律师介入,揭露政府在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行为,迫使违法工程停建或缓建,通过与政府谈判,纠正违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1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12.《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令)

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

1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5.《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16.《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17.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8.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函〔2013〕103号)

2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2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闽政发明电〔2012〕4号)

2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2〕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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