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重庆曝18批问题食品,含雪里红、竹黄酒、菜籽油、沃柑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大类食品共计152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502批次,不合格18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璧山区王启元食品加工店生产销售的菜籽油(散装),酸价(KOH,实测值:3.8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江津区叶江榨油坊加工销售的菜籽油(散装),酸值(KOH,实测值:6.9mg/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0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消费者需避免食用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的油脂。《红花籽油》(GB/T 22465-2000)中规定,二级压榨成品红花籽油的酸值(KOH)限值为≤1.0mg/g。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3.重庆信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大渡口区函函副食经营便利店经营销售的齐兴原味瓜子(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2.1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4.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文体路黄永东经营使用的餐具-油碟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重庆市合川区鑫蘘桃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三鑫牌合川桃片(350克/板 香甜味),大肠菌群(实测值:1.3×102;4.3×102;1.2×102;1.6×102;8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M=1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中规定,花粉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均不得超过46MPN/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4.3MPN/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蜂产品、方便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6.丰都县龙河镇观音寺路李娟经营销售的馒头(散装),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0.0746g/kg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以糖精计)在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馒头中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调节产品口感、降低生产成本而超范围使用。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7.奉节县菊枝高粱酒坊加工销售的白酒(散装 46%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00558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梁平区醉之爱白酒厂生产销售的高粱白酒(散装 57%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0.0049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非营养型甜味剂,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此次白酒(散酒)中检出 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 规添加了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生产过程中造成了交叉污染。

9.重庆市奇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君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君哥诱人虎皮凤爪(95克/袋 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6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2.3,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食品生产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由于技术水平所限现实中厂家为了尽量延长产品保质期,经常添加过量的防腐剂,造成产品的第二次污染。过量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有可能造成人体肝脏损伤。

10.重庆乐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百年渝味山椒花生(计量称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13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306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冷冻米面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11.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供货、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津店经营销售的沃柑(散装),三唑磷(实测值:0.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三唑磷,属于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柑橘样品存在三唑磷超标,可能是由于为快速控制虫害,农药施药量过大,或使用频率过高,或者没有严格执行农药停药期造成。

12.九龙坡区黄桷坪农贸市场陶远琴经营销售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23.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九龙坡区黄桷坪农贸市场陶远琴经营销售的雪里红(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6.0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6.1,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两项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14.重庆阿秀食品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阿秀大头菜(10kg/箱 酱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1.4,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从而延长保质期。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15.重庆市君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君秀竹黄酒(500ml/瓶 43%vol),酒精度(实测值:45.8%vo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42.0%vol~44.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体积分数,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企业标准《奇星酒(配制酒)》(Q/GZQX 0001S—2019)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识值允许差为2.0%vol。配制酒中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不能准确计量酒精度;产品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16.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东溪晒甜酱(400克/瓶 甜面酱),氨基酸态氮(实测值:0.2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鲜味越浓,反映酱油的质量越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g/100mL,该批次产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0.70g/100mL”。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涉嫌掺假。

17.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经营销售的生姜(散装),噻虫胺(实测值:0.4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18.长寿区渝鼎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散装),黄曲霉毒素B?(实测值:163μ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米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产品加工前对原料把关不严,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告诫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 和监督。食品安全事关全社会福祉,需要大家携手共同参与!


|传递食品安全状况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守护民生饮食健康|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22年5月15日
下一篇 2022年5月16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