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6日,沧州市信访举 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 问题(第十六批),共14个问题,涉及运河区、东光县、泊头市、河间市、南皮县、青县、肃宁县、沧县、黄骅市和新华区,其中东光县、泊头市、河间市、南皮县、肃宁县、沧县、黄骅市和新华区11个案件为带“*”号的重点案件。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30000201806150041
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全兴路68号沧州渤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屠宰场,废水乱排,恶臭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运河区环保分局和小王庄镇政府对举 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 问题属实,已对该屠宰场进行取缔,现设备已拆除搬空,做到了两断三清。
编号D130000201806150044
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仉祥崔村南100米处河北德大化工、沧州佳汇化工和沧州市大洋化工三家企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恶臭扰民,且废水直排厂内渗井,污染地下水。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此案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东光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杨芒果、副县长邹大勇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安排部暑,并带领东光县环保分局、大单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部分属实。
河北德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东光县大单镇工业区,主要产品为醇酸树脂,年产量为30000吨。“企业年产30000吨醇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09年3月30日通过了东光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于2010年7月7日通过了东光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企业于2018年5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产30000吨醇酸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东光县分局进行了备案。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PWX—1309230028—18)。经排查,企业有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热水锅炉各1台,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酯化反应废气、兑稀釜废气经集气管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集气管收集,通过低温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不使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工艺废水收集后,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存放于危险废物库中,未发现企业有渗坑渗井。根据现场核查情况,东光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提出如下整改建议:一是醇酸树脂过滤滤 清理工序无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增设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二是产品醇酸树脂装车栈台无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增设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
沧州大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光县大单镇工业区,主要产品为结晶器油,年产结晶器油8000吨。“企业年产8000吨结晶器油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4年8月29日通过了东光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企业于2017年7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结晶器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东光县分局进行了备案;于2017年11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锅炉改造及VOC治理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8年5月10日通过了企业自主验收;已取得了排污许可证(PWX—130923—0001—18)。经排查,企业无生产废水,也未发现企业有渗坑渗井;结晶器油生产、压滤及罐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引风机+冷疑+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排放,沧州燕赵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锅炉改造及VOC治理项目出具的验收监测 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排放为0.79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为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东光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建议该企业增设产品装车及灌装工位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河北佳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光县大单镇工业区,年产固化剂250吨、呋喃树脂500吨、合脂粘合剂300吨。《河北佳汇有限公司合脂粘合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0年12月17日通过了东光县环保局审批(东环表[2010]116号),于2011年5月19日通过东光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河北佳汇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7年9月30日通过东光县环保局审批(东环表[2017]496号),2018年2月4日通过了企业自主验收。企业从2017年9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排污许可证已办理延期手续。经排查,企业有燃气蒸汽锅炉各2台,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呋喃树脂、合脂粘合剂生产装置上料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现场核查情况,东光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提出如下整改建议:一是呋喃树脂和合脂粘合剂反应釜抽真空废气经水洗后排放,规范排气筒,增设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固化剂反应釜抽真空废气直接排放,增设含酸废气处理措施;罐区储罐及装卸车栈台应增设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二是完善罐区围堰,增设事故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
编号D130000201806150074
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泊镇河西村刘宝泳养猪场(存栏10头),粪便随意堆放恶臭扰民,且废水直排农田耕地污染环境。
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王雷带领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举 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问题属实。该养猪场位于泊头市泊镇河西村东,占地1亩,现场有存栏猪8头。6月17日,泊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联合对养猪场负责人做工作,要求将存栏猪全部清理。6月21日,该养猪场院内存栏猪已全部清理,正在清理场内卫生。
编号D130000201806150076
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多南八里铺村东、西两侧多家酱菜厂,废水直排村东侧渗坑,污染地下水环境,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高度重视,河间市长王少杰、主管副市长马占芳带领环保局、食药监局、龙华店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经查,该坑塘位于南八里铺村东,为村民取土形成,已存在20多年,坑塘占地面积约2700平方米,存水量约10000立方米,现场有明显异味。龙华店乡南八里铺村是传统的农业村,酱菜腌制是该村的主导产业,现有酱菜腌制摊点14家,部分摊点腌制酱菜后的清洗酱菜池废水非法倾倒在该坑塘内。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河间市政府责令公安机关彻查非法倾倒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龙华店乡政府和环保局迅速启动对该坑塘的治理,并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责令食药监局加强对酱菜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非法倾倒行为发生。
6月17日,河北先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对坑塘现场进行勘查,采取水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结合水质实际情况制订了坑塘水体治理工程技术方案。6月18日,组织水污染防治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对治理工艺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方案拟采用“絮凝沉淀+电化学脱盐+芬顿高级氧化MBR膜”的治理方法,废水处理达到河间市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利用管 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底泥及脱水污泥送至河间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该坑塘治理完成后进行回填复垦。目前,施工人员已经入场作业,进行坑塘水面及岸边的垃圾清理。19日下午已完成治理方案进行全方位治理,预计10月份治理完成。6月19日,河间市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坑塘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预计20日内出具检测 告。河间市环保局已对排查出的违法排污摊点孙彬酱菜厂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河间市政府将高度关注该坑塘治理进展,确保按时、按质治理到位,消除环境污染和隐患。
编号D130000201806150081
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冯家口镇大满庄村南侧100米处新世纪电镀厂已被环保局查封,但夜间仍偷偷生产,含酸废气污染周边环境,曾向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村东南侧(104国道旁)电镀厂生产过程中含酸废气污染环境,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徐志连、副县长李玉鹏和南皮县环保分局、冯家口镇相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 问题部分属实。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冯家口镇满庄村。该公司2017年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换发排污许可证,证号:91130927700771738U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经现场检查,新世纪电镀厂由于起火原因一直处于停产整改中,该公司为了加快进度,夜间对过火车间进行杂物清理,防止下雨天气导致污染物渗出,对过火的车间进行清理属实。南皮县环保分局夜间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未发现生产行为。污水处理站对应急池灭火废水进行循环处理,未外排。与举 人举 的该公司只在夜间生产,含酸废气污染周边环境不相符。举 件中所反映的大满庄村东南侧(104国道旁)电镀厂实为沧州宏泰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电镀车间已拆除所有电力设施,不具备生产能力。
新世纪电镀厂过火车间燃烧杂物未及时清除,存在雨后外溢等隐患;个别车间废气收集设施老化集气效果差;危废晾晒间西侧墙壁防渗措施简易,需进一步固化。
南皮县要求新世纪电镀厂对过火车间进行封盖防止雨淋并加快清理进度;修复废气收集设施提高集气效率;采用防渗材料对危废间进行加固。南皮县也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采取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号D130000201806150089
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马厂镇东姚庄村姚志键铁板厂焊接加工过程中焊烟无组织排放,且噪音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青县环保分局、马厂镇政府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 属实。反映的问题主体为青县马厂镇东姚庄村村民姚致健机箱加工小作坊,主要设备有折弯机1台、卯柱机1台、电焊机1台,主要工艺流程为:半成品—折弯—焊接—成品,该作坊在成品加工电焊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折弯机在工作状态下产生噪音且在居民区内。青县当场责令该作坊断电停产、并拆除所有设备,目前该作坊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彻底取缔。
编号D130000201806160016
群众反映沧州市肃宁县肃宁镇谭家庄村东鑫森木业、无名炼油厂,两家企业夜间偷排废气,异味严重扰民,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肃宁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5月,群众反映原鑫森木业院内有烟尘、异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肃宁镇政府和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到鑫森木业调查核实,发现鑫森木业院内有一化铝摊点违法生产,执法人员于5月16日对其采取了“两断三清”取缔措施。6月16日晚接环保督查移交举 件后,县长颜世东、副县长张国强立即带领肃宁镇镇长李向东、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分局、谭庄村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对鑫森木业厂区进行突击夜查,没有发现任何生产加工迹象。6月18日上午副县长张国强带领肃宁镇副镇长、环保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反映中的加工摊点,要求肃宁镇政府和谭庄村干部继续加强巡查,严格监管。
编号D130000201806160019
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洼里高村杨清云,非法储存危废,将危废直接倾倒在院内渗坑,严重污染居民饮用水,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东光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杨芒果、副县长邹大勇立即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带领环保分局、大单镇政府相关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举 问题属实。该举 地点位于东光县大单镇洼里高村,村民杨青云家院内有6个吨桶,桶内存有有机废液,院内有一约2立方米的坑,坑内有村民杨青云家自来水水管通过;2018年5月13日有一吨桶泄漏,泄漏物随雨水流入坑内,由于坑内自来水管破裂,泄露污水渗入自来水管道,对下游自来水管 造成污染。东光县大单镇政府已经截断村民杨青云家自来水管线,并对洼里高村自来水管 进行冲洗,后经河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 沧州监测站对自来水管 内水质2次监测,结果均显示满足饮用水指标,现在已经投入使用。目前非法倾倒嫌疑人杨青云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东光县政府要求东光县大单镇政府:一是对院内存留的6个吨桶及有机废液尽快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防止进一步泄漏造成污染;二是对渗坑周边及底部污染的土壤进行清理,妥善保存并尽快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防止土壤污染扩大;三是对村民杨青云家院内自来水管进行彻底拆除。
编号D130000201806160033
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前李寨村南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使用天然气,一直用燃煤(燃煤在窑顶封闭存储)烧制国家禁止生产的粘土砖,且仅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烟(粉)尘污染严重,给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保局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县委书记吴向东、县长李军强、常务副县长李继昶均赴现场进行核查。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陈之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1MAO7LNGA43。该公司于2016年1月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后新建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一条。现该企业已在沧县行政审批局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沧县行政审批[备]字[2017]33号),沧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选址意见》(沧规函字[2017]263号),2017年11月15日,沧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进行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批号(沧县环评[2017]142号)。2018年4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921-0434-18。目前,未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新型墙体建材备案证》。沧县瑞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一条,年产5000万块(标砖)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该企业按环评要求装有袋式粉尘集尘器和湿式脱硫设施各一套。2018年6月16日,沧县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PH试纸检测脱硫循环水,PH值为12—13,呈碱性。该企业烧制工序原料为天然气,该企业为24小时生产,不存在夜间偷偷生产现象,现场检查窑顶未发现燃煤。经调查,该企业涉嫌使用粘土制砖问题属实。该举 为重复举 ,部分属实。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 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X130000201806160001
群众反映沧州市黄骅市城南常郭镇故县村附近多家热镀锌企业,夜间生产时,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刺鼻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厂区渗井,致使当地地下水污染不能饮用,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黄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宋忠秋、副市长王力带领环保分局、常郭镇政府工作人员及环保专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举 内容部分属实。经查,黄骅市南常郭镇故县村附近只有一家热镀锌企业:黄骅市群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商华中,主要产品是五金镀锌件。主要生产原辅材料为:锌块、氯化铵、盐酸。生产工艺为:毛坯工件—酸洗—水洗—浸NH4CL—热镀锌—钝化—工件检查—成及品。2006年7月26日,该企业环评 告表通过黄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1月23日通过黄骅市环境保护局局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983—0163—17,有效期限: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经排查,企业酸洗工序含酸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未发现企业有渗坑渗井。北车间镀锌生产线陈旧,车间封闭不严,酸洗槽封闭效果差,车间内有明显酸味。对于企业存在问题,黄骅市政府已责成常郭镇政府联合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就现有问题整改到位。2018年6月19日,常郭镇政府联合环保分局对企业再次进行检查,北车间陈旧生产线已彻底停止使用,按技改环评要求升级改造。锌锅内的锌已清理入库,酸洗槽、助镀槽已封闭完毕,车间北侧废物清理完毕。今后,黄骅市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将其现有问题整改到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编号X130000201806160026
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开发区华兴电镀厂、泊头市开发区永盛电镀厂、南皮县新世纪电镀厂和南皮县华鑫电镀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且生产过程中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锌、铬废水直排。其中泊头永盛电镀厂、南皮县新世纪电镀厂和华鑫电镀厂,厂区内各自有十余家非法“十五小”企业,大肆排污,环境污染严重,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泊头市反馈: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6月16日晚,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荣霞带领环保分局、质检局、安监局、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对该举 涉及的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举 问题部分属实。
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泊头市开发区孙庄村西南100米,法人孙树杰,年产电镀件10000吨。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999年9月经化学工业部第一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年加工1万吨电镀件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2000年1月该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通过沧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12月12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验收投入正式生产。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根据生产需求及电镀行业提档升级的要求,于2017年3月15日经沧州市环境环保局泊头市分局审批了《年加工1万吨电镀件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2017年7月14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泊头市分局验收。2017年12月28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130981MAO81LNJ9T。
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泊头市开发区一号路南,法人代表闫执江,年产电镀件15000吨。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在2000年3月6日经沧州市环保局审批办理了《年加工1.5万吨电镀件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于2003年2月28日通过沧州市环保局验收。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根据生产需求及电镀行业提档升级的要求,于2017年12月12日经泊头市环保分局审批了环境影响 告书,目前企业技改项目已完成,已委托资质单位进行了监测,正在进行验收。2017年12月28日换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1309811768102055J001P。
2018年6月1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持证排污。酸洗工序、镀铬工序的废气收集后经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十五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置处理,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记录齐全,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 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达标。以上两家企业于2018年6月17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数据进行监测。信访件中反映的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自有十余家非法‘十五小’企业”,实为该企业的11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生产分别委托车间责任人管理,废气、废水治理由公司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6月18日,泊头市环保分局组成专家组对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公司、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各工序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排放状况、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提出如下意见:(一)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1.电镀车间部分生产线酸雾收集效果不佳,车间密封不严,存在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问题;停产过程中酸雾抑制措施不佳,有刺激性气味。2.车间污水收集管路不明晰,废水分类收集无标识或部分标识不规范,废水排污口设置于污水处理间内,不便于执法监督采样。3.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存放箱无危废种类标识,不能做到危废分类存放。4.厂区管理混乱,产品、原米料存在乱堆乱放问题,现场管理亟待加强;(二)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1.车间各类废水收集无标识。2.废水排污口设置不合理。6月21日,沧州市环保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关于泊头市永盛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问题停产整改的通知》。目前,该企业已停产,针对发现问题立即全面整改,验收后恢复生产;泊头市环保分局对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关于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责令该公司针对问题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整改。
南皮县反馈: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徐志连、副县长李玉鹏和南皮县环保分局、乌马营镇、冯家口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举 问题部分属实。
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冯家口镇满庄村。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环境现状评估并备案,2016年12月由南皮县环保分局颁发排污许可证,公司现总投资3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2017年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换发排污许可证,许编号:91130927700771738U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
南皮县华鑫电镀厂位于乌马营镇穆庄村南侧,正港路北侧,法人代表昝忠起。2013年该厂完成提标治理,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全部酸雾处理装置进行了更换。2016年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 告升级改造全部车间,通过专家评审,由南皮县环保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PWX—130927—0067—16),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017年12月由沧州市环保局换发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9277007715432,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
经调查,属实部分为两电镀公司为电镀加工企业,有经营者承包车间进行电加工;不属实情况为两电镀公司都办有排污许可证,含酸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达标排放,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标后排放,且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局联 。
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问题:1.过火车间燃烧杂物未及时清除,存在在雨后外溢等隐患;2.个别车间废气收集设施老化,集气效果差;3.危废晾晒间西侧墙壁防渗措施简易,需进一步固化。南皮县华鑫电镀厂存在问题:1.废气治理设施均为高处设置,无操作爬梯;2.个别废气治理设施喷淋系统运行效果差;3.部分车间废气收集效果差,车间有异味。
南皮县新世纪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措施:1.对过火车间进行封盖,防止雨淋并加快清理进度;2.修复废气收集设施提高集气效率;3.采用防渗材料对危废间进行加固。南皮县华鑫电镀厂整改措施:1.废气治理设施增设操作爬梯;2.完善车间废气收集设施提高收集效果。
南皮县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采取定期监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号X130000201806160031
X130000201806160033
两个案件举 内容相同,沧州市沧县崔尔庄镇南河头村村民反映,位于该村西南方向的沧州隆泰衡器制造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露天喷漆作业过程中,刺鼻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当地大气环境。多次举 无果,当地有关部门不作为,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县长李军强连夜组织沧县环保分局、崔尔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举 属实。举 人反映的崔尔庄镇南河头村沧州隆泰衡器有限公司位于崔尔庄镇南河头村西,法人代表王帅帅。在2011年9月办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占地面积11亩,主要产品:地泵,主要原料:钢板,主要生产工艺:钢板-切割-组装-焊接-喷漆-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开平机、折弯机、切割机、电焊机、天车、气泵等,在切割、焊接和喷漆工艺中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2018年5月22日,沧县环保分局会同崔尔庄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责令其拆除主要生产设备。6月7日,沧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崔尔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6月16日,沧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崔尔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产品及原料已清理,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针对该企业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沧县国土局也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为:企业现占地面积10.5亩(东西长200米,南北长34米)。2012年2月,沧县国土局针对该企业非法占地1.5亩的行为已经进行过立案查处,2012年3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国土资罚[2012]509号),责令该公司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2万元。当事人在未完全履行处罚决定内容的情况下又于2015年起陆续扩建,扩建面积9亩。针对其扩建部分,沧县已进行现场勘测,并向当事人下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现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编号X130000201806160039
群众反映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缺乏、贮存设施不规范,以及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废油漆和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高度重视,有关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1981年4月9日,注册地点位于新华区东外环北街,原主要经营范围:收购 废汽车、军队退役装备;收购、批发、零售钢材、废旧金属;废旧家用电器回收(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房屋租赁;停车服务;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服务。自2009年开始,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陆续被河北物流集团沧州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收购,合并后在新华区已无汽车拆解作业,目前业务为二手车交易和钢铁贸易。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在新华区已无生产实体,由于原公司人员遗留问题,因此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工商信息目前尚未注销。经新华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仅有办公场地,在新华区范围内无汽车拆解作业。因此举 人举 新华区目前存在“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缺乏、贮存设施不规范,以及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废油漆和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的内容为“不属实”。下一步新华区将责成商务部门加强汽车拆解行业管控,责成环保部门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沧州市信访举 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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