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底,全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指导地方人大修改、废止有关地方性法规941件,推动制定机关对存在问题的493件规章、2件司法解释及1.1万余件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统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表示,专项审查和全面清理工作纠正了降低标准、行政强制等与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触,甚至立法放水的问题;督促有关机关和地方,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所需要的配套法规;对发现存在滞后于上位法问题的,提醒制定机关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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