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厂污染环境10年被判赔1.31亿】作为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李某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在租用的农村土地上,时间长达十年,倾倒垃圾的方量为407390.1立方米,重量为24.78万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作为经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卫洁垃圾厂受利益驱使,无视社会公共利益,恣意丢弃原生垃圾,造成生态环境在近10年时间里持续受损,受损的生态环境已无法在短期内恢复。一审判决卫洁垃圾厂支付案涉场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约1.31亿元,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卫洁垃圾厂、李某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治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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