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全省环保系统宣传、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迅速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九章六十九条。《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突出对固体废物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划管理、废物鉴别管理等;规定了危险废物实施台帐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实施电子联单、工业污染场地实行评估修复制度,明确把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管理范畴,将企业固废环境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条例》规定了分别编制全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的10个省级部门,以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和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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