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被罚10万元

7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第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苏州绿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二款,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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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8-16 12:48:55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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