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库尼思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罚10万元
8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5第09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泰库尼思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罚款壹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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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09:08:48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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