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生态损害!双阳区一加工厂将工业废水排入地下赔偿27.03万元

长春市双阳区一汽车配件加工厂在室内自建排水槽、暗管排入渗水井,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日前赔偿生态损害资金27.03万元。

今年8月30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接到信访举 :长青公路自长春往双阳方向30公里处,有一汽车配件加工厂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

接到案件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公安环侦、技侦部门以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加工点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汽车零部件电解氧化后作为成品出售,所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室内自建排水槽、暗管排入渗水井,涉嫌污染环境。双阳区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24个小时内实现了线索摸排、笔录提取、移交移送,并依法对该加工点厂房、设备、原料等进行查封扣押。

双阳区分局随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评估,并出具修复建议。与赔偿义务人磋商,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责令该厂负责人齐某某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其汽车配件电解氧化加工点生产厂房内渗水井底部沉积的固体物质、渗水井底部及四周污染土壤、生产厂房内16个容器、3个吨桶内液体进行清理和处置。共处置危险废物14.68吨,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土壤80立方米。

经专业机构检测,目前该加工点生产厂房内所有房屋的1m、2m、2.5m、3m、3.5m、4m深度土壤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通讯员 李春晖 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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