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新疆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喀什地区巴楚县三岔口镇,一150兆瓦光伏并 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紧张有序地开展中。(国 喀什供电公司供图)
随着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逐步进入无补贴平价上 时代,各地均考虑如何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富集的新疆,日前出台新的新能源价格机制方案,确立新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即没有补贴电价的项目,上 电价为0.262元/千瓦时,高于现行0.25元/千瓦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明确,将新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以市场均价(年度直接交易均价)为基础,当新能源项目疆内实际交易电价低于市场均价,按照市场均价与0.262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疆内实际交易电价高于市场均价,按照实际交易电价与0.262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价差部分由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今后,当市场均价达到或超过0.262元/千瓦时,不再给予差额电价支持,新能源项目上 电价执行实际交易电价。
同时,方案引导重点用能企业更多使用新能源电,引导企业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对孤 运行企业、自备电厂企业及其他能效水平低、污染大的大工业用电企业,2022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在全区平均水平上上浮5个百分点,努力推动重点用能企业提升新能源用电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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