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大、性质复杂、利用处置压力较大。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了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原则,特别是加强了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要求,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等要求。
制定出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实现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及综合利用产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加强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法律保障,在规范利用的基础上实现综合利用行业更长远、更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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