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
201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罗佳明在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时,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大对环境犯罪查处和打击力度的建议》。
罗佳明代表认为,在查处环境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是前端,检察院、法院是后端,需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打击各类环境犯罪行为。
结合四川眉山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实践经验,罗佳明代表建议,各级检察院都设立生态资源环境检察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查处和打击。
□最高检答复
最高检在答复中表示,2018年以来,最高检通过设立相关内设机构和办案组,提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如第一检察厅(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厅)成立专门办理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的办案组,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厅)设2个专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组等。同时,各地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省级检察院检察业务机构原则上与最高检对应设置、市级检察院主要检察业务机构总体上与省级检察院对应设置,基层检察院因机构数量限制无法对应设置的,通过独任检察官、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等形式履行相应职责,为检察机关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提供了组织机构保障。
答复中提到,最高检近年来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证据指引等,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
最高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和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绿水青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线亮点
安徽办理首起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医疗废物案
2018年2月至4月期间,江苏泰州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员工葛某、卜某在其公司经理李某、副经理邱某许可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联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张某将未经处置的医疗废物运输至安徽省芜湖市,后张某联系陶某等人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路等地将医疗废物非法倾倒并秘密填埋,数量共计1151余吨。
在案件侦查阶段,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应急处置费用、环境损害鉴定、违法行为人主观故意等相关证据。2018年9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公司和各被告人作出有罪判罚,并判处被告公司及各被告人连带承担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生态环境修复等赔偿金已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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