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是人们在日常生活、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同于一般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一旦处理不当,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不仅污染环境,成为细菌的温床,也给环卫工人的清扫工作带来了诸多麻烦。近日,淮上区城市管理局对一起非法处置厨余垃圾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成为全市餐厨垃圾分类处罚第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栽量权基准(2020年版)》规定,执法部门决定给予这家餐饮公司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1月18日,餐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会严格按照规定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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