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有人高价回收银行卡!警方提醒:这是陷阱

东乡有人高价回收银行卡!警方提醒:这是陷阱

不用出力,不要出钱,

动动手指,净赚400元,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银行卡买卖,就问你约不约?

近日,东乡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在进行反诈宣传时,接到群众举 称,东乡区虎圩乡村民高某向多人收购开通 银功能的银行卡。

民警出于职业敏感,立即意识到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都是涉及个人的隐私物品,绝不会轻易给予他人,而现在竟然有人开出高价来买,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将收购的银行卡用于电信 络犯罪。

经过摸排,侦查员发现高某名下一张银行卡上有大笔涉案资金频繁转入、转出,十分可疑。遂将犯罪嫌疑人高某依法传唤至东乡区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其从今年3月至今以400元每套的价格向黄某、揭某、叶某等人收购多张开通 银(U盾)功能银行卡,并将收购的银行卡高价转卖给“张龙”(化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经被东乡区公安局刑事拘留。黄某、揭某、叶某等人出售本人银行卡的违法行为已被移交发卡银行作进一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莫贪小利

易入非法买卖陷阱

目前, 上的买卖银行卡“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例如,通过 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 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 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给持卡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便宜出售银行卡,这是陷阱而不是“馅饼”。

安全用卡

及时处理闲置卡片

1.平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 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随意丢弃。

3.“买卖银行卡,都是犯罪行为。”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在买卖银行卡过程中,可能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身份证等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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