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法》常见违法案例分析之二

2020年6月29日,某公司将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漆渣、喷砂粉尘随意堆放,无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地面有流散痕迹,未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标识。并擅自关闭闲置危废仓库,将危废库改为调漆房使用,废油漆桶直接堆存至调漆房内,调漆房门口漆渍明显。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单位危险废物未采取“三防”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对擅自关闭、闲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合计共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

A-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A-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标签

粘贴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

危险废物标签

B-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五

(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B-3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

B-4危险废物种类

C-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式样一

(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危废仓库内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见下面附件)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各个企业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张贴)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董事长是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 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志。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 ,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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