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重要成果《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通过自治区技术审查

2021年7月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的技术审查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法规处、固体废物与土壤技术保障中心等负责人出席会议。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技术规范》的提出单位,由张清副局长带领固体科、法规科和固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我市作为国家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期间积极推动各项试点工作,其中将一般工业固废与废弃矿山的协同治理作为最重要的试点任务予以大力推进。该《技术规范》就是市生态环境局在在试点期间提出,并委托国家固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院院所起草的生态环境类标准,拟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在全区推广实施。为进一步拓宽我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途径、缓解工业固废贮存压力给出包头模式。

该《技术规范》是我市在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协同治理实践基础上,在内蒙古特有的气候、水文、地质等背景条件下,按照环境风险可控的原则,全面规范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进行回填和生态修复的环境及地质调查和评估、可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筛选评估要求、设计施工要求、回填过程要求、生态恢复及后期检测等要求。为相关企业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过程的评估、设计、运行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

经评审,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技术规范》的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查、评估、监测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加强与相关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及管理要求的衔接等2项修改建议。待以上建议修改完成后,即可 送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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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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