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小考将至,46个试点城市进展如何?

2019年6月,住建部等九部门要求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距规定时间还有半年,这46个试点城市进展如何?

12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已立法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在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46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2019年6月,住建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还未完成立法的34个城市中,南京、合肥、泰安、西安等四市条例已于近日在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开并施行。此外,重庆、天津、成都、大连等市的条例草案正在或已经结束对外意见征求。

垃圾分类建议先期放权地方探索

是否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一份统一标准,对垃圾的分类方式、投放时间、投放方式等进行规定?

谈及居民垃圾投放不到位的问题,韩秀伟认为,主要原因除了个人垃圾分类观念不足之外,居民对后端垃圾分类转运和垃圾分类处理的感性认识较少,在垃圾分类投放中普遍缺乏获得感和参与感。

他建议,可以进一步加强两 融合,在小区设置统一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转运点,居民正确投放能换取一定的积分,促进居民的积极性;在单元楼门口设置足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回收箱,便利居民分类投放。另外,有关部门可以将垃圾分类转运和处理的成果及时向居民反馈,增加居民分类投放的信心,逐渐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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