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考专项技术培训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文件指导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新版危废名录》的出台,规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控制环境风险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提升我国固废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固废管理迈向新台阶。面向全国举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和“环境保护工程师”专项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地点、鉴定时间安排
地点:北京 时间:3 天(脱产学习)
时间:5 月 22 日—24 日 (21 日全天 到)
二、培训鉴定范围
环境治理服务人员、废旧电池回收处置、汽车拆解企业、再生资源企业、固废、危废产生企业、工业化工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废弃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精蒸馏残渣、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污泥处理、钢铁废渣、废酸、综合处理等危废、固废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置的从业人员。
三、证书颁发
完成培训课程并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官 查询。“环境保护工程师”证书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 核发,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培训唯一窗口, 登陆官 查询。
四、培训费用
费用 8800 元/人双证(包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场地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名要求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 名材料:鉴定申请 名表一份、2 寸照4 张(蓝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已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两份、工龄证明。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鉴定 名表上没有的项目填无。电子照片:Jpg 格式蓝色背景,照片文件大小 20K 以下。
六、 名方式
名电话咨询周震:13121604601(同微信号)
名咨询qq:245484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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