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要 警……”近日,南湖区凤桥派出所接到一绍兴籍男子的 警电话,称其在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家具被骗,要求警方出面解决,且情绪十分激动。
据了解,这名叫李德才的男子,在凤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装修。今年3月份,他在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订购了100平方米的装修材料,按批发价折合定制总价为8万元,并约定材料公司赠送3.5万元的软装产品。在装修完成后,李德才认为材料公司送来的装修材料不足8万元,存在少发、漏发情况,而材料公司在经过订单查询后认为,出货情况与实际相符,并不存在少发、漏发的情况。因此,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启动“两所联动”机制,由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老娘舅共同承担调解任务,与双方当事人在凤桥司法所调解室展开调解。
按照程序,老娘舅让双方再次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
李德才表示,自己支付了8万元,仅仅获得了所需材料的2/3,以其多年的经验判断,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肯定是少发了材料。
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代表王某则认为:装修材料的出库都是严格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发货的,且出货单上均记录清楚,经过后期比对,也没存在少发、漏发的情况。更何况,李德才对装修材料的数量若有异议,也应在装修之前告知,现阶段已经装修完毕,无法再对材料进行核算了。
在经过双方的简单陈述后,老娘舅迅速抓住争议焦点,认为主要就是李德才感觉自己买的材料贵了,买亏了,心有不甘。那么,如果让李德才在其他方面有适当的挽回,双方的争议应该就能解除。
于是老娘舅单独约谈了李德才,对其晓之以理,提出合理建议:针对目前装修已完成的既定事实,其也无法拿出确切的关于材料不足量的证据,对方理据充分,都是按照合同行事,因此对在材料不足方面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双方还约定了3.5万元软装产品的赠送,从此入手,说不定还能挽回一点损失。李德才表示同意。
随后,老娘舅趁热打铁,又对公司代表王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可以看在李德才也是特地从绍兴到凤桥这边来订购这批材料,本身也是基于对公司品牌的信赖和支持,看是否可以将约定赠送的3.5万元软装产品折现,以减轻李德才后续装修的经济压力。
经过老娘舅来回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发材料折合货款人民币80196元,实际按人民币80000元结算,原协议约定的赠送价值为35000元的软装产品,现折算为现金人民币26000元支付给李德才,李德才无条件提供样板房给浙江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每参观一次,支付500元现金。
至此,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及经济纠纷,李德才须主动撤销投诉,并承诺此后不再因上述问题再次投诉或 警。一起合同纠纷在派出所和司法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化解。(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此次案件由信访投诉开始,到 警激化矛盾,最终以调解化解纠纷,总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再次提醒了我们,合同不能随意签订,必须经过深思熟虑,世上也没有随意毁约的后悔药,那势必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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