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凰遭遇黄金质押风险 被上海黄金交易所取消会员资格

黄金质押风险事件还在持续。

6月24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公告称,鉴于会员单位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凰珠宝)存在违反《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及《上海黄金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情形,经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同意,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早在此前,已有多家媒体爆出,金凰珠宝用于信托融资中所质押的黄金,在信托公司进行违约资产处置时检测发现质量和重量不符合标准。由于所质押的黄金已被投保,信托公司转而向承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遭拒。

“实物黄金质押+保险公司承保”融资模式

金凰珠宝成立于2002年8月,于2007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0年8月18日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KGJI。其官 介绍称,金凰珠宝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批发于一体的大型黄金首饰生产企业,是国内较大的黄金首饰制造商之一。

启信宝查询可知,金凰珠宝由实控人贾志宏持股92.4833%,旗下持有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0217%的股份,上海黄金交易所0.7143%的股份。

同时,武汉金凰实业集团65.20%的股权亦由贾志宏直接持有,第二大股东为东莞信托,持股34.78%。

据悉,金凰珠宝与部分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时,提供的质押物是黄金(上海黄金交易所标准金AU999.9),且抵押物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达到标准。与此同时,金凰珠宝所质押黄金在中国人民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或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进行了投保,作为相关信托的增信措施。

2019年下半年开始,金凰珠宝涉及长安信托、东莞信托、民生信托等公司的多期信托计划均出现逾期,相关产品规模合计达数十亿元。涉事的多家信托机构遂提起司法程序,法院依法查封了金凰珠宝所质押的黄金。

以民生信托为例,其在处置黄金过程中,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这批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标准。民生信托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黄金检测结果,并向人保财险方面 案、发函后,对方并未就赔偿进行回复,遂于6月1日向法院起诉。

6月8日,民生信托诉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案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民生信托方面认为,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标的黄金的质量和重量由保险人承保,在受益人需要处置标的黄金时,保险人有义务配合受益人,保险人交付给受益人的标的黄金应经过双方认可的、具有黄金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抽样检测)。如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即视同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人保方面则称,金凰案件中,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承保的是财产基本险,与金凰珠宝订立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在银保监会正式备案的《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下称“保险合同”)。其中保险合同第5条明确约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由于保险合同第7条将“盗窃、抢劫”责任免除,金凰珠宝附加投保了“盗窃、抢劫风险”。因此,人保财险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只对上述6种原因导致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且人保方面表示,目前被保险人金凰珠宝并未向人保财险提出任何保险索赔,信托公司等机构提出保险索赔,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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