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手机”已充电309次
2018年11月,丁先生通过熟人在兰田步行街一家手机俱乐部,花5400元购买了一款苹果X256G手机。用了不到一周想转手,却发现这款“新手机”竟然已经被激活,不仅充电309次,还过了一年保修期。
“我当时先把款打给了一个郝姓老板,他让我去实体店拿的手机。去拿手机的时候,工作人员还跟我说这是‘全新机’。购买后,我通过手机的序列号查询发现,这款手机是2017年10月生产的,2017年11月22日被激活使用,已过一年保修期。电脑上第三方软件检测显示:我买的这款手机已经充电309次。”丁先生说。
查到手机被使用的记录后,丁先生便带着手机前往俱乐部讨说法。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手机可以退,不过丁先生需要先将手机放在店里,费用下午才能打给他。但当天,丁先生并未收到退款。
说好当天退费,拖了半年也没给全
“一等就是一个月。到去年12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去店里索要退款。但是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等到晚上7点,工作人员只退还了2000元。剩下的钱让我继续等待。”丁先生说。
此后,丁先生多次索要退款,今年1月又收到商家退款1000元,但还有2400元未返还。“我再去索要剩余退款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当时收款人是他们店的下级经销商。他们赔付的3000元是替他垫付,余款让我去找他要。”丁先生说。
无奈之下,丁先生又找到了当时的收款人。但收款人表示款都直接入账了,手机也是从店里拿的,应该店里给退款。等他再想联系收款人和商家时却多次碰壁,剩余的2400元也是遥遥无期。
手机店已人去楼空
律师:商家旧机当新机卖涉嫌欺诈
山东尚序律师事务所鲁成忠律师指出,商家对所销售的商品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丁先生购买手机的卖家把旧手机当做新手机来销售,涉嫌欺诈。丁先生有权利要求退还手机及费用,商家应该无条件返还丁先生购买手机的费用。
面对商家人去楼空的现状,鲁成忠律师建议丁先生通过商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来寻找线索,从而找到商家。对于未返还的费用,可以通过消协调解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多方协调,丁先生拿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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