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汽车不再“论斤卖”9月1日起一车一价“五大总成”可回收

汽势Auto-First|孙金凤

废一辆车才能拿到五六百元,还不如卖废铁,这是很多小区或者停车场“僵尸车”泛滥的主要原因。9月1日起,这种情况有望发生转变。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 废机动车上的“五大总成”可以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因此,今后 废车回收将实现“一车一价”,价格也有望提升。

根据《细则》, 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根据之前的 废规定,当汽车拆解 废时,拆解下来的发动机等高价值部件,必须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所以回收公司依据重量来对 废车进行估值,无论是豪华车还是普通汽车 废,车主获得的收益都不过五六百元,很多车主车辆 废的意愿不强。而一些 废车通过非法途径流入农村等案例也不鲜见。

根据9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最新的《细则》,可循环利用的“五大部件”可根据价值大小,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这样 废车的价格不仅将摆脱“一刀切”式的“论斤卖”,精准做到“一车一价”,还可以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汽势Auto-First同时也注意到,《细则》对回收再利用的汽车部件制定了严格的追溯和管理机制。《细则》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 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 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对出售用于再制造的 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标识规则编码,其中车架应当录入原车辆识别代号信息。《细则》中明确表示,禁止利用 废车辆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

《细则》还专门对新能源汽车的回收做了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 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 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此外,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 点,或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

汽势Auto-First了解到,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机动车 废将成为新兴产业。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2.7亿辆,69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北京、成都等12个城市超过300万辆。而2019年我国全国汽车回收数量仅为195.1万辆。回收率仅为0.75%,远低于欧美等国3%-5%的汽车 废回收率。随着我国 废汽车数量逐步增长,汽车拆解市场未来规模有望突破每年1100亿元。

为鼓励 废车行业的发展,《细则》中取消了对 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新规落地实施, 废回收企业和 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同时车主 废机动车也将更加便利。(图片来自 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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