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启用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开展业务的通知

北极星固废 讯: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省生态环境厅建设了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固废智慧监管系统),即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

固废智慧监管系统设有固废申 、物联监管、电器拆解、铅蓄电池、移动执法五大模块,可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 备案、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源申 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置、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有毒化学品出口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业务的 上办理,推进移动执法检查信息化,实时掌握全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动态数据。

二、注册登录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统一要求,固废智慧监管系统部署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须通过省政务外 (公共服务域)办理业务、传输数据。尚未开通省政务外 (公共服务域)的生态环境部门,要尽快开展 络接入工作,开通使用省政务外 (公共服务域)。现临时使用的互联 业务,将逐步停用。

企事业单位注册、登录地址:

http://103.239.155.229:8129/bsp/company/login/gf

生态环境部门登陆地址(省政务外 地址):

http://172.20.232.141:8102/portal/

生态环境部门登陆地址(临时互联 地址):

http://27.211.168.253:18102/portal/

使用自建系统的市,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固废智慧监管系统注册备案,办理相关业务,按照固废智慧监管系统数据 送的时间、内容要求,及时 送相关数据。省生态环境厅将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 送相关数据。

三、业务内容及时限

(一)危险废物申 登记。每月5日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将上月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和经营许可证申领、利用处置能力核准、管理计划执行等情况整理录入固废智慧监管系统,生成企事业单位月 表。2020年2月29日前,将2019年度上述情况整理录入系统,生成企事业单位年 表。自2021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年 表申 。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2020年2月29日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停止发放纸质联单,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实行电子转移联单。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统筹负责固废智慧监管系统的启用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辖区系统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要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填写《山东省固废信息业务管理员统计表》(见附件)。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负责协调信息管理部门、固废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单位,共同做好系统建设维护、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王耀唯,0531-66226757

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吴浩,0531-69989172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8日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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