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防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大同市商务局从即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非法销售、运输、排放、倾倒、处置废机油、废铅酸电池、煤焦油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为;
二、重点整治电子废物焚烧浮选,提炼贵重金属,污染水土大气的黑窝点;
三、重点整治机动车修理厂、换油中心等分布散乱多的废机油产生单位是否存在非法销售、运输给私人以及黑窝点,台账记录以及危废贮存场所是否合规,是否纳入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
四、重点整治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资质是否合规,驾驶员、运输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
五、重点整治非法回收拆解 废机动车黑窝点, 废汽车拆解企业是否落实相关环保要求。
欢迎广大 民和群众积极投诉举 ,对知情不 ,窝藏、包庇以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 电话: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12309
大同市公安局 110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12369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0352-2390172
大同市商务局 0352-2117278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17日
编 辑:祁怀方
责 编:张宇春
监 审:妙 侠
监 制:常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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