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早已走入千家万户,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先购买的电动车已到 废期,成为名副其实的“过期车”。据 道,目前昆明的“超期服役”电动车有上百万辆,但由于这类车缺乏亲民的 废渠道,最终成为市民的麻烦事。
市民心烦 停着还得出保管费,干脆白菜价卖掉
“出一辆电动车,只要300元,还不够电池的钱!”某本土 站上,几张款式老旧、脏兮兮的电动车图片出现在眼前。发帖者称,自己买了新电动车,旧电动车摆在保管站还要继续出保管费,不划算,干脆白菜价卖掉,眼不见心不烦。不过发帖者也表示,由于购车时间有点久,发票已找不到了……该帖上 后,确实引来不少跟帖者,但大多表示虽然价格实惠,但怕被查,不敢买!目前该帖已挂了一个多月,仍未成交。
在现实中,不少车主干脆把废旧电动车放进车棚不闻不问。去年曾有本地媒体调查了10余个新老小区车棚,里面均发现了数量不少的“僵尸车”,而其中,以废旧电动车为主。
如何处理 走正规 废渠道太烦,不如当废铁卖掉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金属焊接部件使用时间过长,受压严重,可能会变形,降低稳定性和安全性。那么,同属金属构架的废旧电动车该怎样回收呢?
至于废旧电动车上的蓄电池回收,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了少数由电池销售企业在置换时进行回收外,大多数废旧蓄电池都被非法回收点收走。回收的电瓶要么翻新后被再次利用,要么直接卖给一些小型电池厂。
据省环保厅政府 站上公布的信息,昆明目前有10家企业具备资质回收废旧电池,但其中一家企业——云南申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如果量小不会提供上门服务,需要车主自行骑到该公司驻地大观楼附近,回收价格100元一辆。另一回收企业负责人直言,开车来拉电动车不划算,骑三轮车又无法进城……
律师说法 电动车 废回收机制需完善
有没有办法可以解决废旧电动车的回收难题? 2013年,曾有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业务。回收来的电动车经过3道程序拆解后,废旧塑料颗粒卖给塑料厂;废铁架、铜线、磁体钢、铝合金外壳碎片分别卖给钢铁厂、冶炼厂;轮胎则被送往橡胶厂以原料颗粒的形式提纯,再利用……但单纯的厂家行为满足不了存量巨大的废旧电动车回收需求。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辉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电动车 废回收机制需完善,“电动车属于公民个人财产, 废电动车涉及直接消灭公民的个人财产,地方法规如果没有上位法支持,是无法做出相应调整的,这也是为何《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至今无法明确电动车拆解企业的一个重要因素。”
张晓辉建议,为保障行车安全,建议超期、超限电动车车主,最好主动通过市场 废车辆。电池可交给正规电池厂家的店面回收,车架可以卖给收废铁的店面。对于发票遗失的问题,其实销售商和税务部门都有存根,就看车主是否真愿意去找回了。
市民处理“过期”电动车的3种方案
1 “超期服役”
2 丢在小区角落
当“僵尸车”
这种处置方法最为常见,对于车主来说方便了,但对小区来说是个大麻烦——是有主的车不能随意处理,只能看着占空间;
3 直接当废品卖掉
这种处置方式潜在风险不小。以前有过这样案例:路人被电动车撞倒,骑车者弃车而逃,最终原车主倒霉埋单。因为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是和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车主直接挂钩的。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电动车已卖出,那么肇事者弃车逃逸或者不具备赔偿能力时,法院就会判决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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