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佛山马先生回家,
突然发现门口满地垃圾!
“我才刚搬来一周!”
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很快有住户出来认领
表示自己搞错了!
而“冤有头债有主”!
一切原因又是它:高空抛物!
这是怎么回事呢?!
住在禅城区丽日玫瑰名城小区马先生,8月1日早上,正准备带孩子去散步,一打开门惊呆了,门口竟然散落了一地的垃圾!
他仔细研究了一下地上垃圾,有三七粉的药袋说明书、一张福利彩、一张写过字的纸张,另外还有一些厨余垃圾。
马先生仔细查看垃圾
马先生十分疑惑,他才刚搬来这个小区一个星期,没有得罪任何人,怎么发生这事呢?经历这一幕的马先生觉得十分无辜又觉得气愤,马上 了警。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丢垃圾的人!经调查发现,原来前一晚11点左右,同小区的业主任先生从南门进入小区时,险些被“天降”的一袋垃圾砸中,他怀疑是马先生一家往下投掷的,一气之下就把垃圾袋散开,扔在了马先生家门口。
当晚差点扔到任先生的垃圾
为什么任先生认为是马先生做的呢?他这样解释,“当天晚上很多住户关了灯,只有6楼开了灯,我当时就比较气愤,上去把垃圾还给6楼。”
警方通过查验,证实这袋垃圾并非马先生家丢下去的,双方也就达成了和解。
对高空砸物的情况,物业方面只能张贴通告,提醒业主不要往下扔垃圾,并对这栋楼进行排查,后续也会对相关业主进行教育。如果业主同意的话,考虑新增一个监控摄像头,费用由全栋业主分摊。
关于这次高空丢垃圾的“疑凶”,物管蔡经理表示经过排查垃圾袋内的物品,初步认为是小孩或老人家所为。
根据丽日玫瑰名城物管处最新反馈,经排查,他们已经找到8月1日往楼下扔垃圾的业主,目前已上门教育并让对方签下承诺书,保证以后不会再往楼下扔垃圾。
有律师提醒,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情节严重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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