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征求意见稿,让从事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着急上火了。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据征求意见稿编制组介绍,“列入本清单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这份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六种固体废物,分别为热镀锌浮渣和底渣;废水基钻井泥浆;铝电极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风电叶片切割边角料废物;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脱墨渣。
引起业界争议的是第一种固体废物:热镀锌浮渣和底渣。
据编制组介绍,锌浮渣主要产生于工件浸入锌锅内锌浴的过程,通常漂浮于熔融锌液表面,由人工撇除;锌底渣是反应生成的铁-锌合金层聚集锌锅底部的沉渣。对两者的危险特性分析结果显示,均不具有危险特性。
但加铅工艺可能会造成固体废物中重金属铅超标的情况,由此产生的锌浮渣和底渣未列入清单。
危险特性主要指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环境风险可控。
编制组介绍,目前锌浮渣和锌底渣主要以纯锌锭市场价的6-9折出售给下游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产氧化锌、次氧化锌、锌锭等产品。再利用生产主要为金属冶炼过程,按照《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行管理,环境风险可控。
锌浮渣。摄影/章轲
但对于上述说法,有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的人士表示,锌浮渣应当属于危险废物,不应当列入清单。
这位负责人说,镀锌过程中,常用氯化铵和氯化锌做助镀溶剂,其中,氯化锌有腐蚀性,毒性很强。在锌浮渣的收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带出氯化锌、氧化锌与颗粒锌,形成混合物(氯化锌含量在5-15%)。
“锌浮渣普遍具有毒性危险特性。”这位负责人说,2017年3月,该公司曾委托第三方对山东某公司产生的锌灰进行浸出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总锌浓度标10多倍,氯浓度具有浸出毒性特征。
此外,用能谱法定量分析山东某公司的锌灰锌含量为63.2%,氯含量为10.4%;德州某公司的锌灰锌含量为69.8%,氯含量为16.0%;天津某公司的锌灰锌含量为34.4%,铅含量为23.0%,氯含量为20.6%。
这位负责人说,锌浮渣中含有金属锌粉,具有遇水易燃性。含有遇水易燃的锌灰,同时又有氯化锌,两者的混合物更容易引起火灾。此外,锌灰加工分离过程温度高,再生产过程中经常自燃,有极高的危险性,需进行重点管理。锌浮渣分选后的锌颗粒在冶炼过程中,铅、镉等元素易超标造成二次污染,环境风险控制成本高。
2020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
上述编制组介绍,科学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将不具有环境风险或环境风险可控的固体废物纳入排除管理清单,有利于将监管重点聚焦在高风险危险废物,高效利用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在现有管理能力下最大程度控制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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