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对某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烟道直排污染大气环境一案的整改结果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群众代表、环保专家、行政机关代表、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案情回顾】
7月16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过程中,接群众举 线索,称辖区某食品企业非法排烟,异味严重,周边居民深受其扰,夏天连窗户都不敢开,呼吸新鲜空气成了奢望。该院立即组织调查,对该食品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熏烤炉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烟雾缭绕,周边有异味。该院于当日立案,并于7月20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于9月3日回复:已督促企业全面整改,企业投入资金升级排烟设施,进行全封闭作业,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异味扰民问题已解决。
针对整改结果,检察机关第一时间进行了跟踪回访,也调取了相关材料,但是,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整改结果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是否消除,最终是否达到了人民群众满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整改结果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以听得见、看得到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本案的调查情况、采集的证据向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通过大量的现场照片、视频展示了该食品企业整改前和整改后的变化。行政机关、企业代表介绍了接到检察建议后的履职情况、整改过程、结果。环保专家从五个方面分析、论证了涉案食品企业是否整改到位,并针对传统企业如何杜绝排烟“跑冒滴漏”,提出了建议。群众代表、听证员现场提问,行政机关、企业予以一一解答。
【听证结果】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听证员以及参会人员对案件办理过程及取得的成效有了深入、直观、生动的了解。通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积极履职,涉案食品企业也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了环保要求。群众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去了不到一个月,我们就能开窗户了,感谢你们为我们群众办了大好事儿!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主动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还老百姓新鲜空气,整改效果十分明显。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场宣布此案因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此案将做终结案件决定。同时,为了确保整改实效持续向好,帮助企业在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方面双达标,参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从转换理念、改进工艺、进行ISO三体系认证、确保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措施。
此次公开听证,既是对案件办案实效的综合评价,也是对案件是否符合结案条件的客观认定,进一步巩固了办案成效,取得了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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