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垃圾按规定分类了吗?

虽然深圳垃圾分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亟待解决。在4月7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文明办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公布了2021年度文明行为规范3个实施主题,以及包含11项具体治理内容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将于近期启动集中治理行动。

居民乱投放、分类垃圾桶不规范等问题仍存在

近日,刚入住龙华区横岭社区的市民凌先生遇到了一件让他疑惑的事情:社区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实际上,居民并没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在厨余垃圾桶内甚至有不少塑料袋等垃圾。

“走了一路都没有看到垃圾桶,感到有些不方便。”凌先生表示。在询问了周边餐饮店的工作人员后,对方告诉凌先生需要到垃圾分类点投放垃圾,并且居民需要自己分类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等凌先生到了投放点时,却发现尽管有摆放整齐的分类垃圾桶,但是投放在其中的垃圾并没有分类。“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分类,扔垃圾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扔了。”凌先生说。

针对上述问题,横岭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内有派发垃圾分类的宣传单,并且在晚上会有垃圾分类督导员前往各个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督导。“但是人力物力较为有限,其他时间的垃圾分类没有专门人员进行督导。”该负责人认为,“目前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垃圾分类观念仍未改变,因此社区内的垃圾分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他表示在横岭村内,已经撤走了原有的集中投放式垃圾桶,换上了分类垃圾桶。

城管举措

将垃圾分类作为执法重点 严查三种不文明行为

在4月7日的发布会上,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介绍,自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来,约5500个小区和城中村已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和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人人关注分类、参与分类的社会氛围在深圳初步形成。

“尽管这几年深圳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分类等方面仍存不足。因此,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依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乱扔垃圾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分类投放”三种不文明行为治理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杨雷表示。接下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在前端投放环节精细化管理、开展垃圾分类行为引导、深入开展常态化执法督促检查等方面开展具体行动。

其中,在加强常态执法督促检查的举措问题方面,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今年将以“活动代罚”和“不分类拒绝收运”两项工作为重点。据介绍,“活动代罚”制度是《条例》的新制度,对于违反《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没有严重情节的,可通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代替罚款。

各方观点

垃圾分类需多方参与 科技助力垃圾分类蔚然成风

深圳市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讲师杨宏认为,垃圾分类尤其是城中村内垃圾分类是深圳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垃圾分类,需要各层积极参与、重视问题,并通力合作。“最主要的是要物业重视分类,因为他们对小区内的环境非常熟悉,此外,也需要各级部门支持督导员的工作,只要督导员能够做到每日检查,垃圾分类就能有序推行。”杨宏表示,第三方的参与也是垃圾分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包括招募义工、督导员,能够让居民自身参与其中,也有利于垃圾分类的推进。

除此之外,深圳还借力信息化手段赋能垃圾分类,上线“深分类”小程序,提供线上监督举 渠道;联合百度App共同开发垃圾分类智能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垃圾分类信息和垃圾识别服务,助力市民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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