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际印染行业最新发展趋势,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信部《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以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文件要求,结合绍兴印染产业实际,围绕“绿色高端,世界领先”工作目标,制定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一)落后的印染工艺技术

1.多碱、多水、高温、耗时的前处理工艺

多碱、多水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浴比为1:3或1:4时,薄织物烧碱浓度>8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10g/L;常压连续汽蒸工艺,薄织物烧碱浓度>15-20g/L;中厚织物烧碱浓度>20-25g/L,厚重织物烧碱浓度>30-40g/L;平幅连续汽蒸前处理,烧碱浓度>50g/L,轧余率>120%。高温、耗时前处理工艺:煮布锅前处理时,温度>130℃,时间>3h;常压汽蒸前处理,温度>100℃,时间>1h;高温高压前处理,温度>130℃,时间>3min,等。

2.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

多盐染色工艺:纤维素纤维活性染料浸染,中深色(>6%o.w.f.),元明粉浓度>80g/L;”>

3.多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

多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传统筛 印花、平 生产线等。

(二)落后的印染生产设备

1.前处理设备

机电一体化程度低的烧毛机;国产铜板烧毛机;平均耗油量>2Kg/Km的烧毛机

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未配置碱回收装置丝光设备

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设备

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缥丝设备

敞开式前处理设备

2.染色设备

灵活性差、浴比超过1:8,不能对织物张力准确控制的间歇式染色设备(卷染机,染缸等)

单元机性能差,稳定性差,效率低,能耗高的连续式染色设备(皂洗机,打底染色部分,连续轧染机)

未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热能回收装置的水洗机

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74型染整生产线

3.印花设备

精度低,速度慢,张力大、自动化程度低的圆 印花机

套色数少(<8)和花回小(<640)的平 印花机

印花速度<200M2/h的数码印花机

4.整理、水洗印染设备

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无张力调节装置,封口为液封口的装置

未配有温度、湿度等主要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的定型机;箱体隔热板外表面与环境温差大于15℃、未安装废气二级处理和余热回收装置的定型机

压力控制能力差、左中右压力不均,灵活性、可靠性差的轧车

5.超期使用设备

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 和平 印花机、连续染色机

已过折旧年限,自动化程度低,结构不合理,能耗、水耗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的设备

6.小规模、低效产能

产能<3000万米/年的棉、化纤机织物印染生产线

产能<200万米/年的毛机织物印染生产线

产能<2000万米/年的麻、丝绸机织物印染生产线

产能<2000吨/年的针织、纱线印染生产线

新鲜水、能耗、染色一次准率达不到下列表5要求的印染产能

表5 绍兴市印染企业能耗水耗及染色一次准率极限标准(t/t产品)

产品类型 能耗水耗 染色一次准率(%)
能耗(t标煤/t产品) 新鲜水取水量(t/t产品)
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 ≤2.5 ≤135 ≥95
纱线、针织物 ≤1.1 ≤90 ≥95
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 ≤5.0 ≤285 ≥95

7.排放未达标的印染产能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未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 )的印染产能

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COD)、苯胺、氨氮、总氮和总磷未符合国家、省、市标准的印染产能

固废未按环保要求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的印染产能

8、其他

批小建大、未批而建的非法印染产能

超环评改建、隐匿违建,擅自投产的印染产能

厂房、车间出租承包的印染产能

使用偶氮染料、致癌染料等有毒、有害染料的印染产能

附:印染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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