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道热评:11万黄金谁买单?天津女子邮寄中途失踪,告知只赔2万

随着 络购物的普及,物流业迅猛发展。而邮寄包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的事件,近年来也时有发生。例如运输车辆半路失火、因配送疏忽导致丢失、放置中转站遭遇恶意偷窃等。那么,这时作为物件利益的直接关系人,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热点关注:女子邮寄11万黄金,丢件后被告知只赔2万?

据媒体 道,来自天津的程女士从事黄金珠宝生意,于8月28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了275.06克的黄金,总价值11万元。不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物件丢失,但物流信息却显示已收货。

当事人表示自己不仅没收到货,邮政公司还告知其只愿给赔偿保价的2万元。

9月20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发布官方通告表示,已向郑州市公安机关针对客户邮寄黄金丢失一事进行 案。9月18日,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盗窃黄金大部分被追回。涉案两人均系河南北辰人力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郑州邮区中心提供外包服务的员工。

虽说大部分黄金已经追回,但经过程女士辨认,其中有一根金条不是她的。最后赔付会如何处理呢?今日,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就来和大家一同探析本案。

法律焦点:涉案员工将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 由相关 道可知,此案属于内部盗窃,那么涉案员工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涉案员工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盗窃行为,因盗窃金条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

一般情况下,涉案员工如果认罪态度好且积极退赃退赔,会靠近法定的量刑幅度下限进行量刑,本案中的情况应该在三年至四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会被判处罚金作为附加刑。如果两员工拒不退赔为追回的黄金,法院也可以责令其退赔。

2. 如果没有抓到嫌疑人,程女士的损失由邮政公司担责的话,应该如何进行赔付?

此种情况下,程女士的损失应当按照和邮政公司的运输合同的约定,由邮政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以此进行赔付。按邮政的标准(即《邮政法》的规定),对保价邮件和非保价邮件的赔付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对于非保价邮件,至多只赔付邮费的三倍。

3. 快递若是在运输途中发生仓库失火、车辆着火等意外,寄件人能得到赔付吗?

快递因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毁损的,视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对象有多种处理方法。一般而言,如果是买卖关系的,所购买的物品毁损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购买方承担,在 购的情况下,收货地址一般是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因此即使运输方不赔偿,出卖方也应重新发货或补偿。如果仅是运输关系的,除非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一般货物毁损应由运输方进行赔偿。

结语

如今,关于快递公司套路式保价格式条款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已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声:快递行业的保价条款,究竟是在为公众的物品安全“保驾”,还是在为自己的利润“保驾”?一旦物件遭遇意外事故,快递公司的不少抗辩理由都很难站得住脚。

例如,不保价只赔三倍运费的规定。具体到“黄金被盗”的这个案例,若程女士并未借助到媒体舆论的力量,那么她的维权之路又需要等多久呢?我们不得而知。对此,您怎么看?欢迎与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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