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省移交第二十九批信访件432件

9月9日,吉林省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九批案件,共计432件。其中,重点案件97件。长春市149件(重点案件9件)、吉林市75件(重点案件29件)、四平市29件(重点案件9件)、辽源市19件(重点案件2件)、通化市24件(重点案件10件)、白山市33件(重点案件15件)、松原市28件(重点案件4件)、白城市29件(重点案件9件)、延边州29件(重点案件6件)、梅河口市6件、公主岭市10件(重点案件3件)。另有交办省级办理案件1件(重点案件1件),涉及长春市、通化市。

第一至二十九批累计交办我省共6030件,重点案件1365件。此批反映的各类问题中,涉及大气类问题最多,占18.9%;其次是噪声类问题,占17.3%。

长春市群众信访举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第20批)

(第20批 2017年9月9日)

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农安镇德农酒厂将生产废水排入院内渗水井,严重污染地下水;清洗酒瓶时散发刺鼻气味;将一大桶苯埋在厂区内西南角地下,存在安全隐患;无消防设施,当地消防大队多次查封该厂,至今仍在夜间偷偷生产;东侧厂房生产甲醇,进行甲醇分装,存在安全隐患。举 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消防大队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

农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农安县德农酒业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有环评审批,主营白酒制造、销售,采用勾兑制造白酒工艺。2017年6月13日,该厂被消防部门查封,目前处于停业状态。该厂勾兑白酒工艺无废水,清洗外购新酒瓶产生的生废水排入车间东北侧一眼方形渗水井内,2017年9月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无偷偷生产痕迹,渗水井内无水,无刺鼻气味。

对厂区内投诉现场进行挖掘,发现一破损铁桶,铁桶无标识,桶内无内容物。由于该地点及周边地势较低,雨季有积水现象,导致铁桶原位置北侧有地下水渗出,经检测,渗出的地下水不含苯,挖掘现场无苯类物质气味,未发现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存在安全隐患。厂区东侧厂房内储存大约300公斤甲醇,未发现有曾经分装甲醇的迹象。农安县环保部门和消防大队未曾接到过信访人关于上述问题的举 ,不存在举 人多次反映无果的情况。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2日,农安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予以处罚。

农安县安监局全程押运,将该厂储存的甲醇运送至吉林省昌运化工有限公司。

问责情况:

诫勉1人,约谈1人。

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沈铁北部湾小区北侧的长春市垃圾焚烧处理站散发恶臭气味,焚烧垃圾时产生浓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

市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垃圾焚烧站为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垃圾焚烧发电,年处理生活垃圾60万吨。该公司有3台35吨/小时和1台4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置2台6MW和1台15台凝气机组。安装脱污塔脱硫脱酸、活性炭吸附二噁英等有害气体、布袋除尘器收尘等废气处理系统,每台焚烧炉均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 ,在线监测与委托监测等自行监测数据按期发布,垃圾贮存、卸料、填料等产生异味车间均负压运行,厌氧罐密闭,产生的沼气通过火炬燃烧处理,各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垃圾焚烧烟气水分含量高,冬季水汽凝结烟色重,并非垃圾焚烧排放浓烟。经查阅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该公司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等污染物达标排放。8月31日至9月4日,长春市环保局组织对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焚烧炉排放的烟气及厂区周边臭气污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焚烧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气浓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臭气浓度超标,经进一步分析,可能与其周边环境相关联。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吉林省鑫祥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产生异味的垃圾卸料间、填料间,在原有负压运行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全封闭措施,减少气味向车间外扩散,同时对运输车辆进出车间时喷洒生物除味剂,降低气体外溢量。

二是要求吉林省鑫祥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污水处理系统中厌氧罐换气口增加活性炭投放量,增强吸附恶臭气体能力,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量。

三是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北郊污水厂、宽城垃圾中转站的监管,加快对小南排洪沟进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搞好北郊污泥处理厂气味治理,将此区域恶臭气体排放控制到最低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村支书郑某某将村里20多公顷山地变卖,现山地被人破坏建成养牛基地(名为浩兴集团)。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企业为吉林省浩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齐家镇长兴村4社。2003年,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按照法律程序承包了齐家镇长兴村70公顷集体土地,长兴村经手人为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叶某某。2004年,郑某某当选长兴村村委会主任,信访反映郑某某变卖土地问题不属实。

2012年,经双阳区政府批准,吉林省浩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租赁的70公顷土地范围内,办理了15公顷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时的地类为耕地,备案类型为肉牛养殖,信访反映破坏山地养牛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春红星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圣安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兴隆山分院、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现代男科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医院、长春新安医院、长春济康医院、长春成方中西医结合医院、长春吉柴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奋进医院、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和长春传染病医院等15家医院自2010年至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未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处理和申 登记,而是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每家医院每年会产生2至5吨这样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经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转运及处置;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兴隆山分院、长春圣安医院、长春济康医院、长春吉柴医院、长春红星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奋进医院,未对沉淀池中的污泥进行清淘及压滤处理,不存在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理的行为;长春现代男科医院(实为长春现代泌尿外科医院)、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长春新安医院、长春成方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16年12月停业,现原址已做他用)、长春市口腔医院建成新的污水处理设施之前(2017年8月29日建成后,产生的污泥已与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处理协议),所产生的废水无沉淀过程,仅利用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消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下水管 ,未排出污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危险废物申 登记情况:经查,长春现代男科医院、长春新安医院、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长春成方中西医结合医院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消杀处理,长春市口腔医院安装新污水处理设施前,未排出污泥,故没有申 污泥转运量;长春红星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圣安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兴隆山分院、长春济康医院、长春吉柴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医院、长春市宽城区奋进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现状为污泥存留于设施内,未进行清淘或压滤处置,未转移,故没有申 污泥转运量;长春市口腔医院现状为新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进行消杀处理,未排出污泥。2017年8月29日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使用,委托第三方运行管理,产生的污泥交由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污泥交由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由于该院申 登记申 项目不全,环保部门未予审批通过,并要求该院周期内完成申 登记。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危险废物产生量情况:经查,来信中涉及的医疗机构规模、用水量不一致,根据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预计年污泥产生量均不超过2吨。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春市环保局要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泥按照《固废法》要求进行转移、处置,在申 周期内完成申 登记。

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净月高新区山上林木砍伐严重,大量林地变成耕地,山上有人散养牲畜,周边农民开地烧秸秆;当地林业部门既不立案也不处理。

行政区域:

净月高新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净月高新区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和查阅涉林案件卷宗资料确定,2017年净月高新区森林公安分局共立案查处涉林案件10起,均为一般性林业行政案件,未构成林业刑事案件,且均已依法作出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已按照规定恢复了林木。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查,新湖镇、玉潭镇林区周边存在未迁出村屯,个别农户有在山上放牧的行为,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经查,林地周边为重点防火区域,以往不存在农民开地烧秸秆现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净月高新区森林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防止盗伐及恶性林木破坏事件的发生;同时将配合各镇街消除周边农民在林中放牧现象。

净月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农民秸秆禁烧工作的管理力度,对焚烧秸秆现象严管严罚,鼓励农民进行秸秆综合转化利用,最终达到秸秆全面禁烧的目的。

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德惠市菜园子镇套子里村长途高速与第二松花江交会处有一采沙场经营多年,非法采沙,超重运输,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

二是大成生化德惠工业园区内有企业偷排污水现象;有企业排放的燃煤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举 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行政区域:

德惠市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德惠市菜园子镇套子里村松花江河道内(长榆高速与第二松花江交会处),2016年以前无企业或个人从事采沙作业。2016年9月,吉林省河务局颁发《吉林省河道采沙许可证》,批准位于德惠市菜园子镇套子里村松花江河道内的红石可采区(开采面积1000米×400米×2米),批准开采量20000立方米。2016年9月开采人车某某,采沙量为3500立方米;2017年开采权由车某某变更为“德惠市军号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开采量30000立方米,2017年截至目前已开采5000立方米。开采量和开采作业面均在批准量和规划许可范围内,并严格执行主汛期(7月1日至8月31日)禁采的规定,信访反映非法采沙、超重运输和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大成(德惠)生化工业园区现仅有长春大合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有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氨基酸系列产品。该公司共有10个车间产生废水,废水经厂内管 汇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对各车间产生废水量逐一核对,用产排系数校核,车间废水产生总量与企业汇入污水处理站进口污水量基本一致;经监测,车间排口废水平均浓度与污水处理站进口浓度基本相符,污水站进口污水量与污水站在线监控设备显示的外排废水量基本一致。排查该公司各车间及厂区内管 ,未发现暗管偷排行为;对该公司厂外及外排口巡查,也未发现偷排暗管及偷排口。信访反映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现有6台75吨燃煤锅炉,其中,2号炉自2014年至今处于停用状态。其余5台锅炉均安装了电袋或布袋除尘,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并安装了6台在线监测设备,燃用低硫低灰煤。查阅企业监督性监测 告、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 告,均未发现锅炉超标排放问题。该公司建有干煤棚,棚内存储煤炭约2万吨,干煤棚外储煤约2万吨。煤场周边建有10米高、660米长的抑尘 防止扬尘污染,场区每天采取洒水抑尘二到三次,煤堆采取黑色抑尘 苫盖措施降尘。经监测,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达标。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长春市北环路6841号的长春市长宏铸业有限公司闻知督察组进驻吉林省,白天不生产,晚上9点后才开炉,生产时排放浓重的烟雾、粉尘,产生刺耳噪声,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附近居民多年来深受其害。举 人曾多次向区环保局反映无果。

行政区域:

宽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长春市长宏铸业有限公司原为长春市宏光水泥机械制造厂,成立于1993年,2005年更为现名,有工商执照,有环评登记和排污许可证,主要经营范围为铸造和钣金铆焊,主要生产设备有0.25吨中频电炉1座、抛光机1台。电炉废气无组织排放,抛光机配备布袋除尘器。生产过程存在烟尘和噪声扰民问题。市环保局宽城分局自2015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 6次,接到信访件后,环境监察人员多次要求企业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加强生产车间密封性,要求企业在封闭式条件下进行生产。但由于该企业经常处于季节性生产,加之环境监察人员没有完全尽到监管职责,所以企业除尘和烟尘排放系统至今未能达到排放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9日,市环保局宽城分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处罚款。

2017年8月29日,宽城区欣园街道办事处对长春市长宏铸业有限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宽城区电业公司对其供电变电箱进行了查封。该企业处于长春市北三环路拓宽改造工程征收范围,企业书面承诺“在征收前拆迁不再生产”。

问责情况:

诫勉3人,约谈1人。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7年9月7日
下一篇 2017年9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