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7月1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案件5件。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我市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现对交办的5个信访案件办结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 受理转办清单第6批共5件,其中2件为标注“*”号的信访投诉问题,将在7月26日公开办理情况;其余3件为其他转办信访投诉问题,目前1件(编号236)办结,2件(编号252、275)阶段性办结。

1、第六批236号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案件详情:祁连社区中鹏嘉年华小区楼下大胖子烤肉店、眼镜烤肉店、8号面馆、王中王牛肉面馆、海洋宫炒菜馆等多家餐馆,烟道设置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没有独立烟道,油烟扰民。曾向当地政府反映。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雄关区、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祁连社区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

上述部门组成联合调查整治组,开展案情调查工作。经查,嘉峪关市祁连社区中鹏嘉年华小区位于文化中路与建设西路西北角,由嘉峪关宝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泽公司”)于2014年设计建设,2016年底交付使用。该小区一期工程共6栋楼(分别为1、2、3、4、5、8号楼)均为商住混合楼,一至三层为商业用房,四层以上为居民住宅,涉及本次举 投诉的5家餐饮经营户位于4号楼和5号楼。2017年1月,宝泽公司对中鹏嘉年华小区周边商业用房面向社会招商,所招商铺大部分从事餐饮行业,由于在工程建设时,一至三层的商业楼层内未设计专用烟道,商户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室外搭建的8条80m高菱镁土混凝土材质烟道排放。2018年4月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多起关于中鹏嘉年华商圈油烟污染问题投诉。经查证,宝泽公司安装的烟道,弯道较多,造成排风不畅,加之部分商户私自在该通道上进行改装,且有部分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造成油烟泄露。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宝泽公司对排烟管道进行整改,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至2018年12月,宝泽公司在小区1、2、3、4、5、8号楼外墙上附着新增80m高钢制专用烟道6条,从事餐饮的31家商户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部分商户油烟净化装置功率偏小,安装位置不合理,油烟净化装置烟道与主要道连接不紧密,后厨窗户密闭不严等问题,依然会造成油烟泄露污染环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为宝泽公司和部分商户整改不到位,责令再次整改。目前,中鹏嘉年华小区周边餐饮商铺整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宝泽公司提供了《嘉峪关市中鹏嘉年华居住小区餐饮烟道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表》,部分商户油烟检测 告正在陆续提交。

2、第六批252号信访投诉问题

案件详情:嘉北工业区中威斯铝厂向北2公里处,有一不正规的垃圾场面积达十几平方公里,每天有车辆不断在此处倒垃圾,从此处向北5公里是正规垃圾场,遇刮风天气嘉峪关半边天都是黑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业园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

办理情况:上述部门组成联合调查整治组,开展案情调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酒钢工业垃圾场周边建有钢丝围栏,进场道路为砂石路面,场内建有沉淀池两座,加压泵房一座,及总长1500米的混凝土水渠。整个垃圾填埋场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其中A区现已堆满不再倾倒垃圾,B区为建筑垃圾倾倒区,C区为工业垃圾倾倒区,D区为预留区。为加强酒钢工业垃圾场的管控,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酒钢工业垃圾场管理细则》,对酒钢集团公司各单位入场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进行明确与告知,并对工业垃圾的种类、明细、数量及属性进行登记统计,明确了工业垃圾场在垃圾堆存中所应采取的倾倒、掩埋和洒水抑尘作业方式,规定在大风时段停止作业。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垃圾场建成前将继续严格执行工业垃圾场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排查进场车辆,做好种类和数量的登记工作和现场的监督排查,对进场道路及堆体每日采用洒水、碾压的方式抑制扬尘。

下一步,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将组织编制现工业垃圾场封场方案。在新垃圾场建成后,对现有工业垃圾场已堆存垃圾进行推铺压实,在堆体四周设置围坝,当堆体整形至围坝以上时,进行坡度收坡,间隔一定高度设置平台。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平台上设置排水渠,雨水可通过堆体整形形成的坡度自流至坝顶排水沟并最终排入堆体外侧防洪渠,保证堆体封场后不会受洪水影响。为便于封场后植被恢复,表面覆盖一层天然土壤,其厚度根据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的植物种类确定。

3、第六批275号信访投诉问题

案件详情:嘉峪关市峪关街区酒钢厂区生产期间,生产设备和锅炉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长城区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在接到噪音扰民转办清单后,酒钢公司高度重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中噪声控制管理工作。

(一)加强噪声防治设施管理,持续保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持续对锅炉、汽轮机、压缩机消音器,泵类等设施基础减震垫,氧压机、氮压机隔音罩,气体输送管道防振、防冲击措施,厂房墙体、门窗,生产区域周边院墙及绿化林等隔音降噪设备完好性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噪声防治设施完好有效,保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积极主动对热力站两条φ325、φ273主蒸汽管道,自出站至老厂50m长度保温层进行加厚处理,进一步降低现场噪声排放强度。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是酒钢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严格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 批或备案,确保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二是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行投入生产或使用。三是新建项目设备采购选型上,严格执行酒钢公司噪声污染管理制度,坚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和噪声源消音等措施,从源头减缓噪声的产生强度;四是后期噪声源设施建设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及环评要求,持续落实噪声防治控制措施,风机、泵类均安装基础减振,建设封闭隔音罩并布置于厂房内,各类管道布设时采取防振、防冲击措施,并考虑流体输送过程的流场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型噪声。五是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要求,定期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声环境监测工作,并做好信息公开。

【生态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7月1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4件。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我市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目前4件信访案件中,1件(编号319)已办结,3件(311、317、333)阶段性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第七批311号信访投诉问题

案件详情:雄关区中鹏嘉年华小区4号楼29家餐饮店营业期间噪音、油烟扰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雄关区、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祁连社区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4号楼29家餐饮店情况不属实,4号楼共有商铺8家,但“餐饮店铺营业期间噪音、油烟扰民”情况属实。

7月19日,上述部门组成联合调查整治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此次举 投诉的4号楼共有商铺8家,其中涉及餐饮商户3家,分别为嘉峪关谷稻香八宝粥店、嘉峪关市褚明铵八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八号烧烤)、浩发王中王牛肉面。3家餐饮商户营业时间分别是:嘉峪关谷稻香八宝粥店、浩发王中王牛肉面4家店铺从早晨7点至晚上8点,嘉峪关市褚明铵八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八号烧烤)从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1点。联合整治组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要求,召开了油烟、噪音问题协调联席会议,通 前期整改情况;责令3家商户再次整改,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对后厨窗户进行密闭,对外挂风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加装隔音棉,提交油烟排放检测 告;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对中鹏嘉年华小区商圈餐饮经营商户用餐高峰期间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风机声音进行抽查,对不满足油烟、噪音排放标准的依法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

截止7月21日,嘉峪关谷稻香八宝粥店、嘉峪关市褚明铵八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八号烧烤)、浩发王中王牛肉面均已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提交了油烟排放检测 告,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不达标。并对4号楼住户开展了民意抽样调查,按照住户20%的比例(发放民意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18户满意或基本满意,2户不满意),满意率为90%。下一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严格按照《中鹏嘉年华小区4号楼餐饮商铺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跟进落实,督促整改,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2、第七批317号信访投诉问题

案件详情:雄关区中鹏嘉年华小区东边5号楼下5-6家餐饮店营业期间噪音、油烟扰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雄关区、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祁连社区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7月19日,上述部门组成联合调查整治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查,此次举 投诉的5号楼共有商铺8家,其中涉及餐饮商户7家,分别为蜀宗签味(现已停业)、串天下、大自然苟子烧烤店、壹家砂锅、宝方牛肉炒面片、大胖子烤肉店、伊清斋牛肉面。7家餐饮商户除蜀宗签味停业外,其余6家商户营业时间分别是:串天下从上午11点至晚上11点,大自然苟子烧烤店、大胖子烤肉店从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1点,伊清斋牛肉面从早晨7点至晚上8点,壹家砂锅、宝方牛肉炒面片从上午11点至晚上8点。针对其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组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要求,召开了油烟问题沟通协调联席会议,通 前期整改情况;责令6家商户再次整改,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对后厨窗户进行密闭,提交油烟检测 告;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对中鹏嘉年华小区商圈餐饮经营商户用餐高峰期间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满足油烟排放标准的依法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

截止7月21日,串天下、大自然苟子烧烤店、壹家砂锅、宝方牛肉炒面片、大胖子烤肉店、伊清斋牛肉面6家餐饮商户均已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提交了油烟排放检测 告,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不达标。并对5号楼住户开展了民意抽样调查,按照住户30%的比例(发放民意调查表30份,收回27份,3份未收回,25户满意或基本满意,2户不满意),满意率为92.6%。下一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严格按照《中鹏嘉年华小区5号楼餐饮商铺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跟进落实,督促整改,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

3、第七批319号信访投诉问题

案件详情:雄关区胜利路小学以西保利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垃圾堆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曾向上级政府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牵头,雄关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环卫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在房管局、雄关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环卫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全力配合和监督下,该问题于7月20日全部整改完毕,共清理垃圾约20立方米。产生整治费用1500元,费用由责任单位保利房地产公司承担。

7月20日下午,房管局组织人员对市教育局及胜利路小学负责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共调查2人,满意2人,满意率100%。

4、第七批333号信访投诉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长城区、市环卫局配合。

办理情况: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7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长城区、市环卫局、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对五一街89号楼东侧生活垃圾露天处置点现有的家装废料、日常用品等生活垃圾集中进行了清运,随即对压缩转运站现场实施了清洗处理。

7月20日,市场监管局再次召集长城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环卫局、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长城分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五一街89号楼东侧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垃圾清理及镜铁路市场内垃圾集中收治等情况进行了现场会商,重点针对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处置点集中投放的垃圾管理和清运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产生臭气的主要原因是餐厨废弃物未干湿分离,与市场经营户投放的垃圾混合发酵而产生。为了彻底解决臭气飘散、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等问题,现场形成以下协作处置长效机制:一是由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对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加装防护设施以解决臭气飘散的问题,并负责告知市场内经营户,对经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实施分类暂存,每日定时投放。二是由市环卫局督促市桑德公司负责对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对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做到箱满即运。三是长城区负责向居民住户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四是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督促食品经营者对餐厨垃圾做到干湿分离投放。五是市场监管局、长城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加大日常检查、巡查频次,做到长效监管,根治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整治成效明显,为完善协作处置长效机制,市场监管局、长城区将在压缩转运站整治投用的10天后对五一街89号楼内住户及镜铁市场内商铺经营户满意度进行入户调查,确保信访投诉问题妥善处理。

截止7月22日,我市共接到信访案件24件。目前,已办结5件,涉及噪声污染2件,垃圾污染2件,油烟污染1件;阶段性办结5件,涉及垃圾污染2件,噪声污染1件,油烟噪声污染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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