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发布首份环境污染禁业令,法人获刑】作为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却擅自将医疗废物中的输液瓶等塑料进行粉碎销售获利,又将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非法丢弃、填埋。近日,台州市温岭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110万元,法人代表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法院认为,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数量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此外,法院还对陈某发出了禁业令,在台州污染环境案件中尚属首次。被处以禁止令的陈某,在处以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四年内,禁止在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或相关机构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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