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近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部分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抽检。
此次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主要范围是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项监测因子。
三方协同开展水质执法监测。针对阜阳市辖区内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进水浓度偏低、设施运转不正常等问题,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及时将相关情况通 ,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 有关单位,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水质达标排放,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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