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钛基硫回收催化剂
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厂区金山危化品库。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8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6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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