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的要求,强化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及时掌握城市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现状,确保噪声监测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按照省厅《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湘环办[2020]14号)和省中心《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湘环测发[2020]5号)相关要求,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11月2日起,在辖区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城区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现场监督及质控工作。
本次声环境质量现场质控工作采取了抽查和跟查两种方式,对参加监测的人员持证、监测仪器的选择使用、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规范性、现场监测的环境条件、测量方法、测量过程和原始数据的记录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检查了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日常质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通过本次声环境质量现场质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声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监管,提升了声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现场监测能力,确保了声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噪声管理与决策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刘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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