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作出同府综罚决字﹝2022﹞002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 载明:苏州嘉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苏ECJ951重型自卸货车于2022年4月25日23时00分左右在同里镇同津大道和长港路交叉口附近发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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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15:15:0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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