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10时30分许,沙区110快处队民警谭华令、程永强接到 警,称自己学做手工艺品,回收时与老板发生纠纷,求助民警协调解决。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三峡广场某手工艺品店,见到了 警人李女士和店老板王先生。据李女士讲,几天前,她来到了三峡广场的这间工艺品店,花了150元钱从老板那里买了一些颜料和其它材料,又花了25元钱买了制作工具。李女士要做的是一幅米老鼠墙画,长约50公分、宽约30公分。老板王先生现场教了李女士制作方法和材料搭配比例,还承诺等李女士做完后可以回收,价格为300元。然后,李女士就回家去学做这个米老鼠了。
几天后,李女士做完了,将成品拿到店里来,要求老板回收。可老板看了看李女士做好的墙画,摇了摇头,说不能回收,李女士觉得做得挺好的,凭什么不回收呢?王先生告诉李女士,画的四边略有破损和掉料,不算合格,所以不能回收。
民警又询问王先生,他表示李女士的作品确实有问题,根本卖不出去。民警又给双方做工作,最后,两人自行达成一致意见,画交给王先生处理,李女士自愿承担一定损失,王先生最后补偿李女士1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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